太白河鎮

太白河鎮

太白河鎮位於縣西南部,因境內太白河而得名。介於東經107°03′~107°46′40″,北緯33°38′13″~34°09′55″之間,距太白縣城107千米。東鄰黃柏塬鄉,南毗留壩縣江口鎮,西接王家堎鄉,北與嘴頭鎮接壤,總面積261平方千米。鎮政府駐地東青村小坪,全鎮轄東青、興隆2個村民委員會,7個村民小組,2240人(2017)。太白河鎮是寶雞市首批命名的“小康鎮”之一,2007年被命名為市級衛生鎮,2008年被命名為省級衛生鎮。1951年以前歸留壩縣管轄,1953年由留壩縣劃歸太白區管轄,轄東青、興隆2個村。

境內森林、礦產資源奉富,森林面積達8萬餘畝,為本縣林業鄉鎮之一。經濟林木以核桃、板栗、毛栗、橡樹為主,林副業特產品有竹子、掃帚、栓皮及木耳、獼猴桃等。本鎮駐有陝西太白黃金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太白新星金礦兩大礦產企業。採礦業的興起,相應地帶動和促進了全鎮經濟的發展,使民眾生活水平顯著提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太白河鎮
  • 外文名稱:Tai Bai river
  • 行政區類別:鎮
  • 所屬地區:陝西省寶雞市太白縣
  • 下轄地區:東青村,興隆村
  • 政府駐地:東青村
  • 電話區號:0917
  • 郵政區碼:721607
  • 面積:261平方千米 
  • 人口:2240人(2017) 
  • 氣候條件:春夏秋冬四季分明,早晚涼爽,中午熱。
  • 車牌代碼:陝C
歷史沿革,地理環境,自然資源,經濟建設,機構改革,

歷史沿革

1951年以前歸留壩縣管轄,1953年由留壩縣劃歸太白區管轄,轄東青、興隆2個村。1958年成立太白河人民公社,1968年更名永紅公社, 1970年恢復原稱, 1984年政社分設改太白河鄉人民政府。1997年撤鄉設鎮,轄東青、興隆2個村民委員會。
【2010年代碼及城鄉分類】610331104:
~200 121東青村
~201 220興隆村

地理環境

太白河鎮位於縣西南部,因境內太白河而得名。介於東經107°03′~107°46′40″,北緯33°38′13″~34°09′55″之間,距太白縣城107千米。東鄰黃柏塬鄉,南毗留壩縣江口鎮,西接王家堎鄉,北與嘴頭鎮接壤。
地勢東北高,西南低.中部為山間小盆地,四周高山林立,北部最高峰南天門,海拔2656米,最低點東青村海拔1100米。境內有屬漢江流域的太白河、苟家河。
屬中溫帶濕潤季風氣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溫暖濕潤,年平均氣溫12℃。林地資源豐富,森林覆蓋面積97%。

自然資源

境內已探明地下礦藏有金礦、銅礦等。其中黃金地質儲量71.62噸。境內北部黃金礦山面積29平方千米。可利用水利資源量6.12萬千瓦。

經濟建設

經濟和社會發展全鎮耕地面積84.33公頃,人均0.4畝;森林面積25333.33公頃,2010年末,農業總產值1623萬元。糧食作物以玉米和大豆為主,糧食產量637噸。畜牧業以豬、牛養殖為主,生豬存欄310頭,牛年末存欄45頭,養殖大鯢140尾。累計造林266.67公頃,林木復蓋率97%。種植乾雜果173.33公頃,其中板栗140公頃,核桃33.33公頃。其它林特產品有木耳、香菇、土蜂蜜等。2010年末,全鎮農民人均純收入6780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30戶,79人,月人均享受政府補貼135.4元。
境內有陝西太白黃金礦業有限責任公司。2010年末,全鎮工業總產值10173萬元。有商業網點19個,財政收入58.77萬元。由縣、鎮、村級公路構成交通運輸網路,總長37千米。有郵政網點1個,投遞點5個,鄉村通郵率100%。居民自來水普及率80%。鎮中心文化站1個,村文化中心2個。民間藝術主要有黑社火、舞獅、旱船、秧歌等。有幼稚園1所,在園幼兒34人;國小1所,在校學生160人;有專業技術人才24人,農村實用人才326人。鎮衛生院1所,專業技術人員5名,病床20張。有線電視用戶300戶,固定電話120戶,移動用戶2600戶。

機構改革

太白河鎮機構改革實施方案
根據《太白縣縣鄉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太發正[2002]11號)檔案精神,結合鄉鎮實際,制定太白河鎮機構改革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這次機構改革工作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加強和改進黨的領導,充分發揮鎮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鞏固農村基層政權;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實行政事公開,理順鎮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為區域經濟發展創造條件;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設,鞏固和發展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嚴格依法行政,維護社會穩定;精簡機構,壓縮財政供養人員,降低行政成本,減輕財政和農民負擔,提高行政效率,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逐步建立廉潔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範的行政管理體制和高素質的幹部隊伍。
二、主要職責
1、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認真宣傳、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各項國家法律、法規,制定本行政區域的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2、決定本鎮行政、經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3、加強基層黨的組織建設,維護本地區政治穩定,為經濟建設服務;
4、負責機關和下屬機構的管理工作以及幹部的教育、培訓、考察、考核和推薦工作;
5、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命令,發布本級人民政府的決定和命令;
6、制定鎮所轄區域建設總體規劃和長遠規劃,負責農村宅基地徵用報批;
7、討論人民代表議案,研究共青團、婦聯等民眾組織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8、管理本行政區域的經濟、科技、教育、文化、財政、民政、林業、交通、土地、公安、司法行政、綜治、廣播電視、衛生、計畫生育等各項工作;
9、負責農業和農村經濟工作,調整農業產業結構,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10、管理國有資產和集體資產,監督國有資產和集體資產的經營和使用,防止資產流失;
11、完成縣委、縣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人員編制、內設機構及領導職數
核定太白河鎮機關行政編制15名(含司法專項編制1名)。其中:黨政領導職數5名;鎮人大主席團專職領導暫不占領導職數。
鎮機關設黨政綜合辦公室、計畫生育辦公室、司法所和若干助理員崗位。
鎮財政所(農村財務管理中心)人員編制由財政局分解下達。
鎮黨委一般幹部編制不少於3人,可實行交叉兼職;鎮機關設副主任科員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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