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天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天門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類型:政府部門
  • 地區:天門市
  • 職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市級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提出加快建設全市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建議措施。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統籌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經濟社會發展態勢,提出調控管理政策建議。調節全市經濟運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措施和建議。按許可權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組織制定和調整少數由市級管理的商品、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全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全市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全市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協調推進開發區發展工作。
(五)提出並組織實施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和結構最佳化建議。牽頭推進落實市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工作。承擔統籌協調走出去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
(六)負責全市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
(七)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組織擬訂市級相關區域規劃和方案。統籌推進實施國家和省級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統籌協調區域合作和相關對口支援工作。組織編制並推動實施市級新型城鎮化規劃。
(八)組織推進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實施。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協調推進全市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市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戰略規劃和措施。綜合研判全市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措施,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措施。會同相關部門推進落實國家、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和措施,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承擔經濟、生態、資源等重點領域國家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相關工作,協調落實國家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級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
(十一)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措施建議。
(十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全市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推進全市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配合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國防交通保障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動員、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十四)承擔市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鐵路建設、援疆和市長江經濟帶產業基金等有關具體工作,承擔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牽頭開展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五)承擔糧食管理、倉儲調控相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糧食流通和糧油儲備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具體落實糧食管理行政首長負責制。制定全市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貫徹落實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各項政策措施,推動全市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發展。
2.承擔全市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指導糧食產銷合作,組織糧食品種、數量的餘缺調劑。會同有關部門搞好糧食價格管理和調控。制定糧食在數量失衡情況下的應急措施,提出啟動糧食應急預案的建議。
3.建立和完善地方糧食儲備制度。承擔省級和地方儲備糧油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
4.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組織實施全市糧食行業發展規劃、政策和糧食收購市場準入;審批並核查糧食收購資格。
5.制定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全市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施建設規劃,管理有關糧食流通設施的政府投資項目,加快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和完善全市糧食流通市場體系。
6.指導和推進全市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組織實施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
7.擬訂全市糧食產業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從事糧食收購、銷售、儲存、加工的糧食經營者以及飼料、工業用糧企業執行國家糧食流通政策;建立糧食經營台賬,報送糧食購銷、儲存、加工等基本數據和有關情況,落實糧食最高和最低庫存量;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加強糧食質量管理和檢測體系建設,執行糧食質量標準,負責糧食質量監督檢查機構的監督管理。
9.指導全市糧食經營企業執行國家財務會計和統計法規,執行糧食企業財務管理辦法及會計核算辦法,負責審核匯總和上報全市糧食財務報表,組織落實全市糧食財務掛賬的處理工作;負責對全市國有糧食企業資產實施監管。
10.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糧食市場供求形勢的監測和預警分析;建立糧食供需抽查制度;依法發布糧食消費、價格、質量等信息。
(十六)負責擬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措施,提出能源體制改革建議,負責能源規劃與市級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核能源投資項目。
(十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政務公開、安全保密、檔案管理、信訪、目標責任制管理、重要事項督辦、機關財務、財務管理、政府採購、內部審計、資產管理、綜治維穩等工作。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承擔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機關法治建設,指導系統法治工作。按規定指導協調招投標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科(發展戰略和規劃科、創新發展科)。組織擬訂和實施市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全市經濟形勢,並提出相關措施建議,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全市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措施建議。統籌協調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並組織應對有關重大突發性事件,提出安排相關物資儲備和動用的建議。擬訂市級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提出全市經濟安全、資源安全、重要商品總量平衡相關措施建議。承擔市級經濟形勢分析、經濟安全和經濟領域防風險協調機制相關工作。研究提出全市重大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和重大生產力布局建議,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市級發展規劃。承擔全市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統籌銜接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市級發展規劃。統籌市級規劃編制立項。提出全市新型城鎮化戰略、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組織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統籌推進全面創新改革,推進新興產業創業投資。統籌推進數字經濟發展,組織推進全市大數據戰略,推進“網際網路+”和“智慧+”行動。銜接平衡信息化發展規劃與市級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和引導共享經濟等新業態、新模式健康有序發展的政策建議。推進最佳化全市營商環境工作。
(三)固定資產投資科(長江經濟帶發展科、評估督導科)。提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起草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辦法。提出全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建議。按許可權審核重大項目。協調推進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擬訂促進全市民間投資發展政策。協調推廣全市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統籌協調市級政府引導基金和投融資平台。承擔市長江經濟帶產業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協調落實國家、省和市關於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戰略部署。研究起草全市落實推動長江經濟帶、漢江經濟帶發展戰略的政策建議。組織推進實施省級長江經濟帶、漢江經濟帶發展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推進省長江經濟帶、漢江經濟帶重大項目建設。擬訂相關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的制度並組織實施,提出相關評估評價意見和改進措施建議。
(四)農村經濟科(市援疆工作辦公室)。研究提出全市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畫,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研究擬訂對口支援新疆的政策建議,擬訂對口支援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對口支援新疆相關工作。承擔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國際區域合作等相關工作。承擔市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五)基礎設施發展科(市交通戰備辦公室、市支持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市級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基礎設施發展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統籌綜合交通發展的有關措施建議。提出基礎設施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承擔市交通戰備辦公室工作。協調解決鐵路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市支持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六)工業發展科(高技術產業科、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規劃和政策。統籌銜接工業發展規劃。擬訂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的意見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重大項目布局建議和相關重大工程並協調實施。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產業基地建設。組織擬訂推進高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推進創新能力建設。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推進落實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技術創新和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實施重大示範工程。研究提出市級技術經濟安全措施建議。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承擔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工作。承擔市開發區戰略、規劃等具體工作。
(七)社會發展科(就業科、服務業發展科)。綜合提出並協調實施全市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協調社會事業和產業發展改革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全市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全市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意見建議,統籌推進全市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提出並協調實施全市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及擴大居民消費的相關建議。擬定並協調實施全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指導全市服務業發展,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協調促進生產性服務業、跨領域新興服務產業發展。推進服務業載體和平台建設,組織推進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和城市服務業集聚區發展。推動服務業品牌建設。承擔市服務業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八)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擬訂和組織實施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承擔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相關工作。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規劃和政策,提出全市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並組織實施。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
(九)財金貿易科(信用建設科)。研究全市財政金融政策與發展規劃、產業和區域政策協調發展並提出相關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按分工組織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組織落實促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髮展的措施,推進創業投資和產業基金髮展與制度建設。協調落實國家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政策。組織申報糧食棉花進口關稅配額,並監督配額使用情況。編制全市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畫,並指導和監督計畫實施。組織擬訂糧食、棉花、食糖、化肥等市級儲備的規劃和計畫。擬訂全市現代化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公開和套用。推動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機制。推動以信用為基礎的公共服務和市場服務模式創新。指導協調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誠信教育、誠信文化、信用宣傳等社會誠信環境營造工作。
(十)人事科。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人才發展、勞動工資和績效管理等工作。
(十一)能源科。研究提出全市能源發展戰略和措施,組織擬訂能源行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電力及新能源有關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組織實施煤炭、石油、天然氣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負責相關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協調能源儲備工作;規範能源市場等相關工作。
(十二)價格調控管理科。監測預警價格變動,提出價格調控目標和建議。配合省提出修訂省級政府定價目錄建議,擬訂綜合性價格規範性檔案和政策。組織落實社會救助、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研究提出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的改革建議及收費標準。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和要素價格改革並組織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重要商品價格相關措施。擬訂少數市級政府管理的商品價格。
(十三)成本調查監審科。擬訂成本調查制度和辦法。組織重點行業、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按規定承擔政府定價項目成本監審。(十四)糧食倉儲調控科。研究提出全市糧油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和糧油收購、銷售、儲備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管全市地方糧油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負責全市糧食市場調查和預警分析,適時提出啟動糧食應急預案的建議,組織糧食應急供應工作;負責落實全市糧油倉儲設施的建設與維修計畫;負責糧油儲藏技術指導,制定並實施全市糧食物流規劃,組織實施糧食質量標準、檢測制度和技術規範;負責全市糧食流通行業統計工作,發布糧油信息;指導和推進全市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組織實施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保障全市軍糧等政策性糧油供應。
(十五)糧食行業管理科。負責編制實施全市糧食產業發展規劃和糧食產業化經營的行業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培植全市糧油加工重點龍頭企業,負責“優質糧食工程”建設和糧油加工重點項目申報等有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管理和指導全市城鄉糧油市場建設。負責聯繫省糧食行業協會的工作。負責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負責對全市糧食流通和儲備糧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經營者收購資格許可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反《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的行為。負責管理全市糧食系統國有資產。

現任領導

天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汪發瓊
天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肖建軍
天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市紀委派駐發改委紀檢監察組長:何國雄
天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張碧綠
天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交通戰備辦公室副主任:肖俊安
天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能源局局長:程詩舫
天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雷建華
天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趙禮珍
天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張志鵬
天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楊新華
天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周江兵
天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黃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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