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司馬節寰袁公家廟記

大司馬節寰袁公家廟記

大司馬袁可立(1562--1633),字禮卿,號節寰,睢州(今河南省睢縣)人,先世安徽鳳陽府潁州人。袁可立中萬曆己丑進士,官至兵部尚書太子少保,以子樞贈光祿大夫太子太保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大司馬節寰袁公家廟記
  • 創作年代:明代
  • 作品出處:陳眉公先生全集
  • 文學體裁:散文
  • 作者:陳繼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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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來

天啟二年為登萊巡撫,主持遼務多年,參與並指揮明清戰爭。以智取策反收降努爾哈赤姻婿劉愛塔,在任上為毛文龍請餉募兵,後因指斥毛文龍貪功冒餉又為毛所嫉恨,七上疏求歸。天啟五年,以廷推再起兵部右侍郎,六年轉左侍郎,在任上極力反對由魏忠賢主使,袁崇煥實施的與後金議和,以是開罪魏忠賢。三年後毛文龍亦被袁崇煥所殺,袁可立苦心經營的海上防線的牽制形勢已漸趨瓦解,致滿人敢傾國中之力大舉犯明,至此國事日非。
袁可立是明末著名的主戰派將領,並策反努爾哈赤的姻婿劉愛塔,使後金在遼海的形勢不戰而遭受重挫,成為明清戰爭史上最著名的“反間計”戰例。終清一朝整個史界對袁可立一直忌憚,所涉傳記史料均遭刪削,致明清戰爭史上的重要人物袁可立、毛文龍劉愛塔在清修《明史》中俱削而不立傳\。
袁可立正直敢言,是晚明少見的幹練之。二十八歲彈劾炙手可熱的應天巡撫李淶,平反蘇州太守石昆玉冤案。三十三歲以御史巡視西城,抗旨斬弄臣,民呼“袁青天”;因直諫觸帝怒,削職為民二十六年,史稱“震門之冤”。泰昌立,起袁可立自民間,官拜兵部侍郎,署兵部事,廷推南都戶部尚書,再改兵部尚書參贊機務,因公開反對魏忠賢又遭罷官。皇帝念可立登萊勞,授兵部尚書,特準馳驛乘傳歸
作品選自明著名文學家陳繼儒《陳眉公先生全集》卷二十二。可參見《節寰袁公行狀》、《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志銘》、《太子少保兵部尚書節寰袁公神道碑》、《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夫人宋氏行狀》、《睢州志·袁可立傳》、《袁節寰大司馬像贊》等資料相互引證。
大司馬節寰袁公家廟記
大司馬節寰袁公家廟記
掃書喵 2012-9-7 22:15
“《陳眉公先生全集》里抄到兩篇和袁可立有關的文章,陳繼儒其他文集裡未之見,@司馬書香 (曾於閣下關於睢陽袁可立資料的部落格里獲益良深,謝謝!)。其中《家廟記》那篇里關於朝鮮篡王名字被剪的地方最奇怪,不是底板挖改,而是很細緻地在書頁上剪了一個小天窗,遼東狡奴都沒被刪,不像清官方乾的啊。“

袁公家廟記

明 陳繼儒
睢縣東關袁可立像睢縣東關袁可立像
睢陽節寰袁公,當癸酉十月十一日薨於正寢。訃聞,上遣官視葬,有司陳祭,博士弟子員鄉三老俎豆之於學宮之旁。而長公司農君樞,圖所以不朽其親者未已也。家有狀,墓有銘,神道有碑,有傳有誄有頌有贊有墓祠,而猶未已也。卜外小宅之西,復築祠一區,敞而為門,竦而為堂,抱而為閣,翼而為兩廡兩廂,凡三十餘楹。朝於斯夕於斯,歲時伏臘祭於斯。里中士大夫往來祠下者皆伏軾下輿,禮公一瓣香而退。
嘆曰:“往睢城歲剝日頹,人情惶惶,靡所恃以自扞。自公倡議,而新舊兩城屹立如金湯,其伊誰之賜,公宜祠。差繇驛遞最繁苛,公貽書郡守,調優免裁預徵,而民始息肩,其伊誰之賜,公宜祠。福王之國,派夫派騎唯唯不勝支,而倖免協濟,免為他邑代庖,其伊誰之賜,公宜祠。歲荒則飛書騰牒,請賑請蠲,軍興則捐助千五百金,請修築修鑿修戰守之具,其伊誰之賜,公宜祠。”陳子曰:“在禮以勞定國則祀之,能御大災大患則祀之。堂堂袁公,揆之於祭典禮經,無弗合者。”
公非直斷斷為德於鄉已也。公司理吳中,執簡柱下,上書忤當路,削籍二十六載。登朝十有二年,剔歷卿寺,節撫登萊,感激上恩,慷慨時事,議收遼左之殘兵,汛掃鄒藤之妖黨,乘風縱火而狡奴之屯聚空,設伏夜戰而憤兵之營壘撥。劉愛塔、張爾心,叛將也,則離其腹心,解其兵柄,以笑談銷弭之。毛文龍,悍帥也,則詗其報捷,勘其冒功,以縱核彈壓之。朝鮮李倧,篡王也,臣易君,侄廢伯,則聲罪致討以正其大綱,復使之興兵助戰以責其大義,而朝鮮帖帖然,莫敢蠢動矣。其後晉樞佐拜司農大司馬,又以閱視殿工加太子少保。公乞骨骸者七,辭銜者三,熹廟不能留,魏黨不能奪,一時難進易退之高風,真可洗滿朝稱功頌德之穢氣。
公非斷斷僅為德於鄉已也。古人食稻而祭先穡,衣帛而祭先蠶,本末源源,惟力是視。況國家大災大患,孰有過於狡虜妖蓮及叛將悍帥篡王之突如來如者乎,又孰過於魏黨盜國之死如焚如棄者乎。公寢其邪謀,受我戎索,避其凶焰,樂我丘園。馳驛還,文蟒賜,清尚褒,恤典至,生死無暇,榮哀兼備,蓋先朝之寶臣而亦後來學士大夫出處之榜樣也。夫畏壘之庚桑,里人耳,桐鄉朱邑,邑吏民耳。
司農祠公於墓,又祠公於家,合通國之歡心,建百世不遷之廟貌。惟送死可以當大事,長公無愧斯語矣。故徵陳子為之記而系以迎神送神之辭。
掃我壇,滌我釜。練日時,陳尊俎。晨光熹,燎煙吐。彩繙搖曳神鴉舞。喤喤考鐘,坎坎擊鼓。靈之來兮錫純嘏。
鼎彝俅,迎神圭璧收。黍稷馨,祝時謳。風車雲馬遄難留。飲福百拜謝神休。冠歸農,劍買牛。繙圖史,鑿田疇。睢陽世世如金甌
(陳繼儒《陳眉公先生全集》卷二十二》)

注釋

【睢陽】此指“睢陽衛”,袁可立遷始祖袁榮為睢陽衛百戶,後來世襲其官和官籍,故世稱“睢陽袁可立”。【癸酉】明崇禎六年,公元1633年。是年十月十一日,袁可立薨於家鄉睢州。【訃聞】詞義為向親友報喪的通知,多附有死者的事略。【正寢】此指房屋的正廳或正屋。【上】君主;皇帝。【遣官】派遣官員。【有司】泛指官吏和衙門分屬部門。【博士】古代學官名。六國時有博士。秦漢時是掌管書籍文典、通曉史事的官職,後成為學術上專通一經或精通一藝、從事教授生徒的官職。唐有太學博士、算學博士等,皆教授官。明清仍之,稍有不同。【弟子員】明清時期對縣學生員的稱謂。【三老】所謂三老是古代掌教化的鄉官。戰國魏有三老,秦置鄉三老,漢增置縣三老,東漢以後又有郡三老,並間置國三老。略同於縣的下一級官員,類似鄉長。作為有頭臉的基層幹部(副科級)。【俎豆】俎和豆,古代祭祀、宴饗時盛食物用的兩種禮器,亦泛指各種禮器。後引申為祭祀和崇奉之意。【學宮】“學宮”一詞在西周時期已經出現,與後世經常使用的“辟雍”一詞意義相同,是周天子設立的大學,專門教授國子和貴族子弟的場所。後來泛指學校。【長公】古人多以“長公”為字,為行次居長之意。【一區】.表數量。指一所宅院。【楹】量詞,古代計算房屋的單位,一說一列為一楹;一說一間為一楹。【伏臘】古代兩種祭祀的名稱。指伏祭和臘祭之日,或泛指節日。“伏”在夏季伏日,“臘”在農曆十二月。【里中】指同里的人。【士大夫】舊時指官吏或較有聲望、地位的知識分子。【伏軾】原指俯身靠在車前的橫木上。後多用以指乘車。【輿】車中裝載東西的部分,後泛指車。【一瓣香】一瓣:即一炷香。用點燃的一炷香表達心中的虔誠。【剝】脫落。【頹】坍塌,崩壞。【人情】人心,眾人的情緒、願望。【惶惶】恐懼不安貌。【靡】無;沒有。【恃】賴。【扞】hàn 形聲。字從手,從乾,乾亦聲。“乾”指“盾牌”。“手”與“乾”聯合起來表示“手持盾牌”。本義:自衛,保護。【倡議】首先建議;發起。【屹立】高聳挺立。像山峰一樣高聳而穩固地挺立著。【金湯】金湯是“金城湯池”的略語,是指金屬造的城,沸水流淌的護城河。形容城池險固。【差】封建統治者強迫人從事的無償勞動。【繇】力役,通“徭”。【驛遞】舊時供傳遞公文的人中途休息、換馬的地方,亦指供傳遞公文用的馬:驛站,驛丞。遞(遞) 傳送,傳達:傳遞。投遞。遞送,遞交。【貽】遺留,贈送。【郡守】漢景帝中元二年(前148年),改稱太守。後世惟北周稱郡守,余均以太守為正式官名,郡守為習稱。明清則專稱知府。【預徵】.謂先期徵收賦稅。【息肩】指讓肩頭得到休息。比喻卸除責任或免除勞役。【福王】朱常洵(1586—1641)亦稱福忠王,明神宗第三子。南明弘光帝朱由崧之父。母鄭貴妃恃寵,欲立其為太子,遂引起爭國本。萬曆二十九(1601)受封福王。四十二年就藩洛陽,得莊田二萬頃,鹽引千計。【之國】前往封地。【不勝】無法承擔,承受不了。【協濟】.舊時地方政府按中央命令將所徵稅款協助其他地方政府的部分。【代庖】代替廚人。後多用以比喻代人行事或代理他人職務。【伊誰】誰,何人。【歲荒】歲凶,年成壞。【飛書】緊急的文書。【騰牒】傳送文書。騰:傳遞 (文書])。【賑】救濟。【蠲】除去、驅出、祛除、免除、去掉。【軍興】謂徵集財物以供軍用。【金】古代貨幣單位。【修築】指修繕建築;修建。【戰守】攻和守。【禮】《禮記.祭法》載:“夫聖王之制祭祀也,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御大菑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可知能為人所祭之人鬼,除了家家戶戶自己的祖先之外,就只能是有功於國家地方者方得受祠祀之享。【勞定國】使國家有法度、中規矩,而國泰民安,運轉自如。定國:安定國家。【御】抵擋。【大患】大的禍患、災難。【堂堂】形容盛大、有志氣或有氣魄,出自《晏子春秋·外篇上二》。【揆】度也。【祭典】古代記載有關祭祀制度的典籍,如《禮經》等。【禮經】古代禮學的經典,常指《儀禮》而言。【非直】不但;不僅。【斷斷】專誠守一。【為德】積德行善之事。【司理】五代 以來,諸州皆有馬步獄,以牙校充馬步都虞侯,掌刑法。 宋太祖以為刑獄人命所系,當選士流任之。 開寶六年秋,敕改馬步院為司理院,以新進士及選人為之,掌獄訟勘鞠之事,不兼他職。元廢。明時用為對推事的別稱。【執簡】手持簡冊。《左傳·襄公二十五年》:“南史氏聞太史盡死,執簡以往。”後以指任史官、御史之職。【柱下】周秦置柱下史,後因以為御史的代稱。【上書】.向君主進呈書面意見。【當路】.掌握政權的人。【削籍】革職。【登朝】進用於朝廷。【卿寺】九卿的官署。【感激】感奮激發。【慷慨】慷慨陳詞。

譯文

睢陽大司馬節寰袁公,明崇禎六年癸酉十月十一日薨逝於睢州家中。訃告發出,皇上派出官員前往祭葬,政府部門也按禮節進行弔祭,學官和當地的秀才舉人及地方官員在學宮內設靈祭奠。而戶部郎中長子袁君樞,緬懷至親追思生前業績,家有行狀,墓有志銘,神道有龜趺碑,有傳記有哀誄有辭頌有像贊有墓園祠堂,仍然沒有停止追思紀念。在袁府宅第外西側,復築家廟一區,敞開為大門,高聳為殿堂,圍抱為樓閣,翼側而為兩廡兩廂房,計三十餘間。早上祭拜晚上憑弔,每年伏季臘節都在此紀念。鄉幫士大夫過往袁公祠廟者都下車憑弔,焚一柱香寄託對這位鄉邦偉人的哀思。
撫今思昔:“早年睢州城剝脫傾塌,人心惶惶,無法憑城池保衛安全。自袁公首發倡議修城,而新城舊城重新屹立固若金湯。這都是拜誰賜予的呢,則袁公當祠祭。睢州賦稅徭役最為繁苛沉重,袁可立寄書於知府,睢民才得到休養生息的機會。”這是誰賜予的呢,則袁公當祠祭。福王前往封地洛陽就藩,向睢州攤派勞力和馬匹的負擔到了無以復加承受不了的地步,有幸能免掉多餘的稅負,不為其他州郡承擔額外勞役,這是誰賜予的呢,則袁公當祠祭。災荒年奮筆上書官府,代民請賑濟免賦,戰時又自捐資產一千五百金,幫助修復城池及戰守器具,這又是誰的恩賜呢,則袁公當祠祭。陳徵士說:“《禮記》規定為國家社稷出大力的人應當祭祀,能抵禦大災大患者應當祭祀。至大至公的袁公,對比國家祭祀法典,沒有一條不能符合的。”
袁公絕不僅僅是積德行善於睢州鄉邦。袁公曾為蘇州府推官,又任職西台御史,直言上書觸犯了當朝皇帝和權貴,被罷官為民二十六年。入朝為官十二年,歷經多個官署,節鎮兵馬巡撫登萊,感激皇恩,直言痛陳當朝大事,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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