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籌加厘,清末四川鹽稅雜課之一。 基本介紹 中文名:外籌加厘定義:清末四川鹽稅雜課之一 光緒二十七年(1901)因籌還庚子賠款,部飭每鹽一斤加價四文,四川總督奎俊奏準川鹽每斤只加價三文,此款項稱為外籌加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