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設施配套費(基礎設施費)

基礎設施配套費

基礎設施費一般指本詞條

基礎設施配套產生的費用。是擬建項目向政府城市建設、城市管理部門交納的市政公用配套設施費,主要包括門前城市主次幹道、給排水供電、供氣、路燈、公共運輸、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等項目的建設和維護,是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補充,與各項城市建設資金統籌安排使用。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編制年度資金使用計畫,報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基礎設施配套費
  • 外文名:Infrastructure supporting fee
  • 作用對象:市政公用配套設施
  • 實施部門: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作用對象,實施部門,

作用對象

基礎設施配套費主要用於建設項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設施,包括城市主次幹道、給排水供電、供氣、路燈、公共運輸、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等項目的建設和維護,是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補充,與各項城市建設資金統籌安排使用。

實施部門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編制年度資金使用計畫,報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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