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有機化工

基本有機化工是基本有機化學工業的簡稱,也稱基本有機合成工業,是以石油、天然氣、煤等為基礎原料,主要生產各種有機原料的工業。它是發展各種有機化學品生產的基礎,是現代工業結構中的主要組成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基本有機化工
  • 別稱:基本有機合成工業
沿革,原料,產品,組成分類,產品用途,

沿革

19世紀末期開始了碳化鈣的電爐法工業生產,為以煤為基礎原料,從乙炔合成基本有機產品創造了條件。至1910年前後,在德國實現了由乙炔制四氯乙烷、三氯乙烯、乙醛、醋酸等的工業生產,其後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由乙炔合成的其他產品在德國相繼投入生產。
以煤為基礎原料的另一條主要路線,是從合成氣或一氧化碳合成基本有機產品,1923年合成甲醇在德國的成功,開始了以合成氣作為一種工業合成原料的發展歷史。隨著石油煉製工業的發展,利用石油烴類原料合成有機產品一直受到注意。
一方面由石油烴出發,經裂解制烯烴、制乙炔和轉化為合成氣等過程相繼實現工業生產;另一方面,自1920年由丙烯合成異丙醇投入工業生產以後,以烯烴為起點的有機合成工業不斷得到很大發展。以上說明基本有機化工從以煤為基礎原料轉向以石油烴類為基礎原料,以及從以乙炔為原料的合成轉向以烯烴為原料的合成。從總體來說,基本有機化工的很大一部分或主要部分也是常稱的石油化工。

原料

基本有機化工的直接原料包括氫氣、一氧化碳甲烷乙烯乙炔、丙烯、C4以上脂肪烴、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等(它們來源於石油、天然氣和煤)。從原油、石油餾分或低碳烷烴的裂解氣(見裂解氣分離)、煉廠氣,以及煤氣,經過分離處理,可以製得用於不同目的的脂肪烴原料;從催化重整的重整汽油、烴類裂解的裂解汽油、以及煤乾餾的煤焦油中,可以分離出芳烴原料;適當的石油餾分也可直接用作某些產品的原料;由濕性天然氣可以分離出甲烷以外的其他低碳烷烴;從煤氣化和天然氣、煉廠氣、石油餾分或原油的蒸汽轉化或部分氧化可以製得合成氣;由焦炭製得的碳化鈣、或由天然氣、石腦油裂解均能製得乙炔。此外,還可以從農林副產獲得原料(見農林化工產品)。

產品

基本有機化工產品的品種繁多,按化學組成可分類如表。這種劃分具有一定的靈活性,因很多物質含有兩種以上的特定元素或兩種以上的基團,它們常又按其主要特點劃入某一類。

組成分類

基本有機化工產品也可按所用原料分類:
①合成氣系產品(見合成氣)。
②甲烷系產品(見甲烷)。
③乙烯系產品(見乙烯)。
④丙烯系產品(見丙烯)。
⑤C4以上脂肪烴系產品(見碳四餾分;碳五餾分)。
⑥乙炔系產品(見乙炔)。
⑦芳烴系產品(見芳烴)。
從以上每一類原料出發,都可製得一系列產品。

產品用途

基本有機化工產品的用途可概括為三個主要方面:①生產合成橡膠、合成纖維、塑膠和其他高分子化工產品的原料,即聚合反應的單體;②其他有機化學工業,包括精細化工產品的原料;③按產品所具性質用於某些直接消費,例如用作溶劑、冷凍劑、防凍劑、載熱體、氣體吸收劑,以及直接用於醫藥的麻醉劑、消毒劑等。由上可以看出基本有機化工的重要性,它是發展各種有機化學品生產的基礎,是現代工業結構中的主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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