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經濟區

城市經濟區是以經濟比較發達的城市為中心,帶動周圍農村,統一組織生產和流通,形成以城市為依託的各種規模和類型的經濟區。與其他類型的經濟區一樣,也是以勞動地域分工為基礎,根據地理位置、自然條件、資源分布、歷史演變、交通狀況、經濟聯繫而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按經濟作用大小,城市經濟區大者可相當於大經濟區,如中國上海經濟區,包括上海市和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等省;小者不超過市轄行政區,如寧波市等。多數城市經濟區域的大小不受行政區劃的局限,而取決於城市經濟輻射面與吸引力的大小。因城市經濟區的內、外部關係都是在商品經濟條件下,進行等價交換、平等互惠的經濟關係:故其範圍沒有明確界線。在擁有相鄰兩個或兩個以上坡市的情況下,其經濟作用範圍互相滲透,犬牙交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經濟區
  • 中心:經濟比較發達的城市
  • 依託:城市
  • 別稱:城市腹地或城市吸引範圍
城市經濟區也可稱為城市腹地或城市吸引範圍;
各城市都有自己的吸引範圍,因而可以找出其邊界;
吸引範圍的大小與城市的經濟實力和人口規模密切相關;
城市之間吸引範圍的劃分可以採用斷裂點模式;
設有A、B兩城市,相距D公里;
各城市人口規模或經濟規模用P表示;
城市吸引範圍的半徑用d表示;
則兩城市吸引範圍的分界點可由下面的公式計算出來;
DA=DAB/(1+(PB/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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