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井

坑井

"坑井"是漢語辭彙,讀音為kēng jǐng(注音符號:ㄎㄥㄐㄧㄥˇ),屬於名詞類詞語。其核心釋義為"坑道和礦井"的合稱,既指人工開鑿的採礦作業通道系統,也包含垂直開採設施的井狀結構。該詞在古代礦冶典籍《舊唐書·食貨志上》中已有套用記載,現代文獻如《新華月報》1950年第8期明確規範了考古發掘後對坑井的處理要求。

基本介紹

  • 拼音:kēng jǐng
  • 注音:ㄎㄥㄐㄧㄥˇ
  • 詞性:名詞
  • 釋義:坑道和礦井
  • 近義詞:礦井、坑道
  • 外譯:西班牙語galería y pozo、法語galerie et puits de mine
發音與注音,語義解析,文獻用例,相關辭彙體系,外語對譯,

發音與注音

"坑井"標準讀音為kēng jǐng,其中"坑"發陰平聲(第一聲),"井"發上聲(第三聲)。注音符號標記為ㄎㄥ(kēng)與ㄐㄧㄥˇ(jǐng)的組合,符合現代漢語拼音規範。該發音在《線上新華字典》《漢典》等權威工具書中保持統一。

語義解析

作為並列結構複合詞,"坑井"包含兩個義項:
  • 坑道:指為採礦或軍事目的開鑿的地下通道系統,具有水平或傾斜走向特徵
  • 礦井:特指垂直開挖的礦物開採豎井,包含提升、通風等配套設施
在特定語境下可引申為"井狀深坑",如1950年《新華月報》提及考古發掘後需恢復的"深溝、坑井"即指具有井狀結構的勘探遺蹟。

文獻用例

該詞語在歷史文獻中的套用包括:
  • 古代礦冶:《舊唐書·食貨志上》記載'凡天下出銅鐵州府,聽人私采,官收其稅',其中'坑戶'(專業礦工)、'坑冶'(採礦冶煉)等術語與坑井作業相關
  • 現代規範:1950年《新華月報》第8期規定"發掘工作完畢後,所有挖開之深溝、坑井,如與交通水道和衛生有關係,發掘團體應商得當地人民政府同意,負責恢復原狀或作適當處理",確立了坑井治理的操作標準

相關辭彙體系

在漢語辭彙系統中與"坑井"構成語義關聯的術語包括:
  • 近義辭彙:礦井、坑道、礦洞、豎井
  • 專業術語:坑道工程(採礦通道建設)、坑道運輸(礦石輸送系統)、坑道支架(礦井支護結構)
  • 行業分類:坑戶(專業礦工)、坑冶(採礦冶煉)

外語對譯

國際詞典中對該詞的標準化翻譯包含:
  • 西班牙語:galería y pozo,其中galería對應坑道,pozo對應礦井
  • 法語:galerie et puits de mine,特指兼具通道功能與豎井結構的採礦設施
  • 專業翻譯:在礦業工程領域,英語多採用"mine gallery and shaft"的複合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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