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有形市場

就是通過設立固定場所,健全交易規則,提供相關服務,形成土地使用權公平、公開、公正交易的市場環境。

並以市場方式配置土地,確保土地交易合法性和安全性,引導土地交易雙方依法交易,溝通土地市場信息,增強土地投資決策的科學性。土地有形市場有四大基本功能:提供交易場所、辦理交易事務、提供交易信息、代理土地交易。下列三類土地交易活動應當進場公開交易:原劃撥土地使用權的交易、出讓土地使用權的首次交易、法律允許的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此外,因土地抵押權實現而引起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法院判決用於債務清償的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和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租賃、抵押、作價出資、交換、贈與等交易活動也可納入有形市場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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