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船舶電話業務

國際船舶電話業務(international maritime telephone service)是通過本國江海岸電台接通的陸地與外籍船舶間,以及經國際電話電路、外國海岸電台接通的國內各地與本國或外籍船舶間往來的電話業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際船舶電話業務
  • 外文名:international maritime telephone service
  • 套用領域:電話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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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業務

電話業務(telephone services)是電信部門向用戶提供的各種電話通信服務的總稱。

發展簡況

中國自辦電話業務始於1899年。當時是由電報局兼辦電話業務,開始只在部分大、中城市裝設市內電話,全部是用磁石交換機,後來部分城市改用共電交換機;1925年起,在一些城市開始裝設自動交換機。1935年全國已裝市內電話8.5萬門,其中有官辦的,也有商辦的。並於同年起,在長江南北9省建設電話銅線線路3 000多公里,裝用話音增音機和單路載波電話機,開通了遠距離長途電話業務。1937年後擴大到其它各省並使用3路載波電話機。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電話通信得到較大發展,電話通信能力明顯提高,電話業務種類和業務量迅速擴大增長,自動化程度也有顯著提高。1952年開始在全國主要幹線上開通12路載波電話。1976年在北京、天津、上海等8個城市之間開放長途自動電話業務。1992年,全國市內電話和農村電話交換機總容量、長途電話電路數、長途電話業務量和市內電話及農村電話用戶數分別為1950年的50倍、80倍、281倍和35倍,市內電話自動交換機容量已占市話交換機總容量的99%,農村電話自動交換機容量已占農話交換機總容量的58.2%,長途自動電話業務量占長途電話業務量的87%。
電話是人們進行通信聯繫最常用、最方便的通信手段之一。電話業務必將得到更加廣泛的普及和發展。

分類

電話業務按服務範圍和通達地區分為國際電話業務、國內長途電話業務、市內電話業務和農村電話業務四類。
隨著電信技術的發展,為適應各類用戶的需求,我國還開辦會議電話業務、行動電話業務、可視電話業務,並正研究、開發智慧型網的各種電話業務。

電話接續方式

電話通信的交換處理方式有人工接續方式、半自動接續方式和自動接續方式三種。人工和半自動接續方式都需要通過話務員完成電話接續,二者的區別在於:當一個電話涉及多個電話交換局時,人工接續方式需由發話局、受話局及轉話局的話務員共同完成接續;半自動接續方式則只需由一個局的話務員通過半自動交換設備直接接通用戶通話。自動接續方式由發話用戶直接撥叫受話用戶,不需經話務員接續。我國在國際電話業務、國內長途電話業務和農村電話業務中,都有人工、半自動和自動三種接續方式。

國際船舶電話業務

船舶電話在船舶與岸台(本國江海岸電台和外國海岸電台)之間通過短波(HF)或甚高頻(VHF)等無線手段傳遞,從岸台經過中繼電路到當地電話局,並進入公用電話網。船舶電話的接續以人工接續為主。我國各地均開放國際船舶電話業務,主要供岸台所在地的港務監督、海關等單位與船舶之間使用。
船舶與岸台之間的船舶電話費用包括船舶電台費和岸台費。進入公用電話網的船舶電話費包括船舶電台費、岸台費以及公用電話網的費用。船舶電台費歸船舶公司所得;岸台費歸岸台所屬部門所得;公用電話網的費用歸電信部門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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