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考試中心

國家教育考試中心(National Education Exami-nation Authority,NEEA) 中國國家教育教直屬事業單位。承擔教育考試專項任務並賦有部分行政管理職能。

1987年4月成立。主要職能是根據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參與制定考試的具體規定和辦法,承擔全國統一考試的命題和統計分析工作,指導各省級考試機構印刷試卷、安排考場、組織考試、評閱試卷、報告分數,並負責對考試的保密和考務管理工作進行監察。還負責自學考試專業和科目的開設,考試標準的制定,省級考試機構的命題及助學工作協調等。有15個處室,除一批專職業務人員外,還聘請一批相對穩定的兼職專家參加命題和考試研究工作。
出版《中國考試》雜誌。與劍橋大學考試委員會(UCLES)合作成立了中央教育測量學術交流中心。已承接四種類型11項國家教育考試。
(1)入學考試: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對象為普通高中畢業生和同等學歷的25歲以下公民,每年7月舉行一次,每次約260萬人;②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公共科目全國統一考試,每年初舉行一次,每次約15萬人;③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對象為相應水平的在職人員,分為高中起點和高等專科起點兩個層次,每年5月舉行一次,每次約200萬人;④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對象為已獲得大學學士學位並想取得思想政治教育第二學士學位的在職人員。
(2)學歷文憑考試: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自學者的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已開設本科和大專240多個專業,中專80多個專業,考試科目為1000多門,每年4月、10月舉行兩次;②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國家對尚不具備頒發學歷文憑資格的民辦高等學校學生舉辦的學歷認定考試,70%由考試中心組織,30%由學校自己組織,合格者國家承認其大專學歷。
(3)證書考試: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對非外語專業畢業人員外語水平的測試,可用於出國人員外語水平鑑定,每年6月、12月舉行兩次;②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為擇業人員提供計算機知識能力水平證明,設四級,第四級與美國教育測驗中心(ETS)技術合作,得到國外承認;③教師資格考試,為不具備教師法所規定的教師資格學歷的公民申請教師資格而設立,從幼稚園到高等學校教師共分七個等級,每年舉行一次。
(4)海外考試:①承辦海外考試的考務工作,如美國教育測驗中心提供的TOEFL、GRE、GMAT、TSE和美國密執安大學的MELAB考試,英國劍橋考試委員會提供的BEC考試,日本教育交流基金JCT日語測試;②中國大學招收外國留學生水平考試,用於考察外國來華留學生的教育水平,目前只開設數學、物理、化學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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