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是組織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食品安全工作方針政策,組織開展重大食品安全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

機構設定,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他,現任領導,主任,副主任,機構改革,

機構設定

根據2010年2月6日《國務院關於設立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的通知》(國發〔2010〕6號),為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設立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簡稱為國務院食品安全辦),作為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具體承擔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經國務院和中央編委領導同志同意,中央編辦於2010年2月6日印發《關於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機構設定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0〕202號),對國務院食品安全辦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以及與其他部門的職責分工等事項做了具體規定,為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組織保障。

主要職責

國務院食品安全辦主要職責是:
二、組織擬訂國家食品安全規劃,並協調推進實施;
三、承辦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綜合協調任務,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完善綜合監管制度,指導地方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開展相關工作;
四、督促檢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
五、督促檢查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
六、指導完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頓治理和聯合檢查行動;
七、推動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擬訂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監督、指導、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及責任調查處理工作;
八、規範指導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宣傳、培訓工作,開展有關食品安全國際交流與合作;
九、承辦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會議、文電等日常工作;
十、承辦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關於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機構編制和職責調整有關問題的批覆》(中央編辦復字〔2011〕216號)檔案精神,將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牽頭組織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調查、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等三項職責劃入國務院食品安全辦。

內設機構

國務院食品安全辦設綜合司、協調指導司、監督檢查司、應急管理司、政策法規司、宣傳與科技司等六個內設機構,機關黨委辦事機構設在綜合司。

其他

國務院食品安全辦不取代相關部門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工開展工作。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的機關財務、後勤及離退休幹部工作由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代為管理。

現任領導

主任

2010年2月23日,國務院任命張勇為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正部長級。
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副主任

2010年9月15日,國務院任命劉佩智為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副部長級)。2012年5月8日,國務院任命李繼平王明珠(女)為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機構改革

2013年3月10日,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為加強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提高食品藥品安全質量水平,將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不再保留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單設的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