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投資審計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是指審計機關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的監督行為。它是國家對固定資產投資活動實行監控的一種重要手段,是我國審計監督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定資產投資審計
  • 執行單位:審計機關
  •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 行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財務收支
簡介,任務,內容,要求,特點,依據,主要程式,存在問題,對策思考,

簡介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對象不能單純地說成是建設單位,它是指固定資產投資建設的技術經濟過程,在這個建設過程中,會涉及到眾多的參與部門和單位,如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金融部門、建設單位的主管部門等,上述所有單位在建設與建設管理過程中所做的每一項工作,都是審計的對象或客體。

任務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中心任務是保證黨和國家制訂的有關投資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財經紀律的貫徹與執行,檢測稽核各部門、各地區執行建設五年計畫和年度計畫的情況及結果,積極參與投資巨觀調控,完善投資體系,調整投資結構,減少投資浪費,提高投資效益

內容

從固定資產投資建設的程式上看有前期審計、在建期審計和竣工後審計三大部分;從固定資產投資審查計的範圍上看有基本建設投資審計、技術改造投資審計和其他投資審計等主要部分;從審計的專業特徵上看又包括投資建設技術審計、財務審計經濟審計管理審計等內容。

要求

就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機構而言,應具有完整的組織體系;審計人員應具有較高的思想素質;審計方法應靈活多樣,有的放矢,並注意審計階段間的連續性和繼承性,以此保證審計質量的提高。

特點

與其他專業審計相比,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具有如下獨特之處:
1、審計內容的巨觀性;
2、審計時間的連續性;
3、審計對象的廣泛性;
4、審計目標的層次性。

依據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主要依據有:一定時期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中央、地方及主管部門的法律法規,基本建設財務會計制度,國家有關基本建設活動和各項計畫的技術經濟指標,相關的理論基礎等。

主要程式

(一)擬定審計計畫
(二)組織審計人員,成立審計小組
(三)進駐審計現場,制訂審計計畫
(四)選擇合適的審計方法,實施項目審計
(五)交換審計意見,達成共識,擬定審計報告
(六)編制並完成審計報告,整理審計檔案,項目審計終結。

存在問題

1.對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真實性、合法性審計比較多,著重於查錯糾弊,對於效益審計重視不夠。審計人員少有將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向效益審計擴展的觀念,固定資產投資建設市場秩序較為混亂,違法亂紀現象比較多,這客觀上使審計人員不得不側重於真實性、合法性審計,從而無法抽出足夠的審計力量開展效益審計。
2.對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事後審計比較多,事前介入和事中控制不夠,特別是對投資項目選擇的決策過程難以施加影響。在中國固定資產投資領域,投資決策論證體系不健全,權責分明、制約有效、科學規範的建設項目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尚未完全建立,項目管理的科學化、專業化水平還不高,全過程的審計監督更顯重要。
3.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人才短缺,現有審計人員隊伍知識和能力結構不合理。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涉及的審計事項複雜、專業性強。例如,為了對工程造價進行審計,需要審計人員具備工程造價方面的專業知識和執業資格;為了對工程契約管理的情況進行評價,審計人員需要具備契約法等法律方面的知識和經驗等。然而,審計機關目前懂財務的人員比較多,懂工程、法律的人員比較少,既懂工程又懂財務的人員少之又少。
4.在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實踐中,審計人員的工作缺乏客觀標準,主觀判斷多,審計風險難以得到有效控制。關於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尚未形成具有操作性的準則和指南,對於固定資產投資效益審計的理論研究和經驗總結做得尤其不夠。《審計機關國家建設項目審計準則》的規定比較原則、抽象,對於固定資產投資效益審計也強調不多,審計人員在具體工作中感到缺乏依據和標準。
5.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就事論事多,為各級政府巨觀決策和管理服務的職能發揮不夠等。審計著眼於查處單個問題的多,不善於通過對微觀審計所獲得的資料進行分析研究,從巨觀上提出搞好建設項目的建議和改進審計方法的措施。

對策思考

1.創新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理念
傳統的以查錯糾弊為主要目標的審計理念已遠遠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應增強巨觀意識,努力研究和把握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工作的規律和特點,探索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投資體制的深層次改革必然引起投資決策方式、資金籌措方式和資金使用方式的調整。在投資管理和項目管理領域正在發生的變化,主要表現為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決策分散化、資金來源多樣化、融資方式市場化以及項目預算管理和工程契約管理國際化。這一重大變化,使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環境、對象、內容和方式等,都已經發生並可能繼續發生不同程度的變化。因此,要根據投資管理體制、建設管理體制、財政管理體制、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要求,不斷創新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理念,致力於提高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巨觀經濟效應。
中國的經濟成長方式正在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轉變的核心問題就是提高效益。審計的發展要與經濟發展階段相適應,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目標要從真實、合法逐步轉到效益上來,開展效益審計是在新形勢下將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向深層次、高水平推進的必由之路。
在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要積極推行效益審計,對項目建設的經濟性、效益性以及效果性進行評價。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投資效益審計既要考慮投資結構的合理性,投資規模的適當性,資金使用方向的正確性、使用效果的綜合性、使用過程的公平性,又要檢查項目建設的巨觀性、公眾性、關鍵性、基礎性、牽動性和對政治、經濟、自然環境的影響,把巨觀效益與微觀效益、長遠效益與當前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及生態效益統一起來。
2.創新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內容
固定資產投資是國家公共財政的重要方面,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作為國家財政審計的組成部分,其工作任務就是要緊緊圍繞國家財政審計開展工作,財政資金走到哪裡,審計監督就要跟到哪裡。隨著投資體制改革的逐步完善,投資審計也要把公共工程項目作為主要對象,側重於對使用國家財政資金的項目的審計,這是投資審計內容創新的基礎。一是要加大對財政投入較多的基礎性、公益性公共工程和重點建設項目的審計;二是當前經濟運行中反映出的急需解決的熱點、難點問題;三是社會各界、人民民眾普遍關注的問題。對於這些資金和項目,審計部門要提前介入,要將違紀違規現象消除在萌芽階段。在具體審計內容上,將逐步由真實性、合法性審計效益性審計過渡。作為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今後的發展趨勢就是要從效益審計入手,側重於對使用國家財政資金的項目的審計。在效益方面,要特別注重環境效益。充分考慮預防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保持生態平衡等方面的環境效益審計將成為今後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一個重點。在審計的深度和廣度上,要做到財務收支審計和預算執行、決算審計並重,以建設單位為主,延伸審計施工、監理等與投資活動有關的部門和單位。重點查處亂上建設項目、違反建設程式、虛假招投標、違規轉包分包以及項目建設中偷工減料等違紀違規行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