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出國普通護照申請

因私出國普通護照申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申請出國手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因私出國普通護照申請
項目名稱,設立依據,申請材料,辦理程式,法定時限,承諾時限,收費標準,視窗許可權,辦公地址,

項目名稱

因私出國普通護照申請

設立依據

申請材料

(一)首次、過期失效申請普通護照
1、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一份;
2、兩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張,照片應當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
3、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並提交複印件一份。在居民身份證申領、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薄及複印件。
註:戶口簿複印件須提交戶口簿首頁、本人信息資料頁及變更資料頁;居民身份證複印件須提交身份證正反面。
4、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普通護照等身份證明及複印件以及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其出境的意見。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應當由監護人陪同辦理;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委託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委託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5、屬於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可向所屬單位查詢),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辦理普通護照的函,由負責人簽名並加蓋主管部門公章。
6、現役軍人應當向其所屬部隊駐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並提交具有審批權的軍隊系統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辦理普通護照的意見,以及本人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軍官證等)及複印件。
7、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回國後因普通護照失效重新申請普通護照的,應當提交《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以及原普通護照、定居國外的有效證明和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及複印件。
(二)普通護照換髮
申請人申請普通護照換髮,除了提交以上首次申請普通護照所需提交的材料外,還須提交原普通護照及複印件。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申請換髮普通護照的,應當提交《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以及原普通護照、定居國外的有效證明和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及複印件。
(三)普通護照補發
申請人申請普通護照補發,除提交以上首次申請護照所需提交的材料外,因普通護照損毀申請補發的,還須提交損毀的證件。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申請補發普通護照的,應提交《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定居國外的有效證明和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及複印件,因普通護照損毀申請補發的,還須同時提交損毀的證件。
(四)普通護照變更加注
申請人申請普通護照加注,應當提交《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與加注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有效普通護照、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複印件。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申請普通護照加注,應提交《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外定居的有效證明、有效普通護照及複印件。

辦理程式

受理、覆核、審批、制證、發證。

法定時限

15日內,偏遠地區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區可延長至30日。

承諾時限

10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護照首次申領、換、補發200元/本;加注20元/件;收費依據:計價格[2000]293號、公通字[2000]99號、發改價格[2013]1494號。

視窗許可權

查驗申請材料,對符合標準的,當場受理;對申請材料不符合的,當面一次性告知,待補齊材料後,再進行受理。

辦公地址

地址:桂林市施家園路16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