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主要工作安排

2015年8月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川辦發〔2015〕78號印發《四川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主要工作安排》。該《安排》分全面深化公立醫院改革、健全全民醫保體系、大力發展社會辦醫、完善藥械供應保障機制、完善分級診療體系、鞏固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統籌推進各項改革7部分24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主要工作安排
  • 印發機關: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川辦發〔2015〕78號
  • 印發時間:2015年8月26日
檔案通知,工作安排,

檔案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川辦發〔2015〕78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四川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主要工作安排》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8月26日

工作安排

四川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主要工作安排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4年工作總結和2015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國辦發〔2015〕34號)要求,在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醫改決策部署基礎上,結合四川實際,現就全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主要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全面深化公立醫院改革
(一)進一步擴大改革覆蓋面。制訂鞏固完善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深化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研究制定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意見,擴大省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城市範圍,積極推進以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取消藥品加成為重點的綜合改革試點。(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中醫藥局負責。列首位的為牽頭部門,下同)
(二)完善破除以藥補醫機制。鞏固縣級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成果,試點城市公立醫院全部取消藥品加成(中藥飲片除外),通過加大政府投入、調整部分基本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支付方式、降低醫院運行成本等建立科學補償機制。(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中醫藥局分別負責。分別負責為各部門按職責分頭落實,下同)
(三)加快理順醫療服務價格。研究出台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方案,降低藥品、耗材價格和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價格,提高手術、診療和中醫服務等體現醫務人員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逐步理順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間和醫療服務項目的比價關係,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實行省、市(州)兩級分級管理。醫療服務價格、醫保支付、分級診療等政策要相互銜接。(省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藥局負責)
(四)深化編制人事及分配製度改革。結合國家要求研究制訂四川省公立醫院編制管理辦法,在地方現有編制總量內合理核定公立醫院編制總量,逐步實行編製備案制。實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制訂加強公立醫院績效評價的具體實施辦法,探索公立醫院績效工資總量核定辦法,選擇部分公立醫院開展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省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藥局分別負責)
(五)最佳化醫療資源布局。制定完善全省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各市(州)、縣(市、區)制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和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嚴禁公立醫院舉債建設、超標準裝修和超規劃配置大型醫用設備。加強中醫藥(民族醫藥)服務體系建設。(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中醫藥局負責)
(六)建立完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鼓勵組建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履行政府辦醫職能。落實公立醫院人事管理、績效工資內部分配、運營管理等自主權。逐步取消公立醫院的行政級別,鼓勵實行院長聘任制。(省衛生計生委、省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中醫藥局負責)
二、健全全民醫保體系
(七)進一步提高保障和管理水平。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三項基本醫保參保率穩定在97%以上,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人均政府補助標準提高到380元,個人繳費水平相應提高。城鎮居民醫保政策範圍內門診和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分別達到50%和75%左右,新農合分別達到72%和77%以上。全面實現省內異地就醫即時結算。選擇部分統籌地區和定點醫療機構開展新農合跨省就醫費用核查和結報試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財政廳、省中醫藥局參與)
(八)健全大病保障制度。深入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進一步提高支付比例,積極探索職工大病保險政策。全面實施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切實發揮托底救急作用。大力發展商業健康保險,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各類醫療保險經辦服務。推進基本醫保、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補充醫療保險、醫療救助和疾病應急救助等制度的銜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民政廳、四川保監局分別負責)
(九)深化醫保支付制度改革。研究制訂新農合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方案,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按人頭付費、按服務單元付費等複合型付費方式。將區域內住院疾病排名或費用占比前10位的病種優先納入支付方式改革範圍。支付方式改革要覆蓋縣域內和試點城市區域內所有公立醫院,並逐步覆蓋所有醫療服務(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中醫藥局參與)。總結各地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付費總額控制辦法,全面推行付費總額控制下的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按服務單元付費等複合型付費方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三、大力發展社會辦醫
(十)加大社會辦醫各項政策的落實力度。完善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的政策措施,清理妨礙社會辦醫發展的不合理規定。穩妥開展國有企業所辦醫療機構改制試點。推進社會辦中醫試點工作。(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商務廳、省國資委、省中醫藥局分別負責)
(十一)加強對非公立醫療機構的行業監管。嚴格醫療質量、醫德醫風、誠信服務等醫療管理考核,依法嚴肅查處超範圍行醫、誘導醫療、過度醫療和套取騙取醫保基金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促進非公立醫療機構規範服務。(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省中醫藥局負責)
四、完善藥械供應保障機制
(十二)完善公立醫院藥械採購機制。制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實施方案,啟動新一輪藥品集中採購。允許公立醫院改革國家聯繫試點城市以市為單位在省級藥品採購平台上自行採購。大力推進高值醫用耗材和醫療器械設備陽光採購,建立貴重醫用設備採購風險評估制度。鼓勵政府辦醫療機構採購國產創新藥品、高值醫用耗材和器械。(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中醫藥局負責)
(十三)積極推進藥品價格改革。藥品實際交易價格主要由市場競爭形成,並與藥品集中採購、醫保支付方式等改革政策銜接。開展對部分專利藥品、獨家生產藥品採購價格省級談判。(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中醫藥局負責)
(十四)保障藥品供應配送。貫徹執行國家推進藥品流通領域改革的各項政策措施。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推進縣鄉村一體化配送,“三州”地區可實行以州為單位的藥品集中配送。推進醫療信息系統與國家藥品電子監管系統對接。嚴格執行供貨企業誠信記錄和市場清退制度。建立短缺藥品信息及時報告制度。(省衛生計生委、商務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中醫藥局分別負責)
五、完善分級診療體系
(十五)提升基層服務能力。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站)標準化建設達標率達到96%以上。完成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各項目標任務。加強縣級醫院基礎設施建設和關鍵設備配備,全面提升縣醫院綜合能力。(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中醫藥局負責)
(十六)全面落實基層首診。大力推進基層契約式服務,實現縣(市、區)簽約服務全覆蓋。擴大全科醫生執業方式和服務模式改革試點。完善醫保支付向基層傾斜政策,對沒有按照轉診程式就醫的,降低醫保支付比例或按規定不予支付。提高縣域內診療總量和占比。(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中醫藥局負責)
(十七)加快建立雙向轉診制度。完善全省醫療服務“作戰區”運行機制,縣級醫院參與大型醫院組建的醫療聯合體、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參與醫療聯合體均達到100%。暢通慢性期、恢復期患者向下轉診渠道。制定完善常見病分級診療指南,探索建立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診療服務和結核病綜合防治管理模式。(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中醫藥局負責)
六、鞏固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
(十八)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採取購買服務的方式擴大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覆蓋面。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嚴格按規定配備使用藥品,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採購使用藥品情況的監督管理。(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藥局負責)
(十九)調動基層積極性。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法人主體地位,按規定落實基層用人自主權。最佳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金計提辦法》,完善績效考核分配辦法。啟動實施社區衛生服務提升工程,紮實開展“建設民眾滿意的鄉鎮衛生院”活動。(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省中醫藥局負責)
(二十)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開展鄉村一體化管理試點,推動鄉鎮衛生院領辦村衛生室。建立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制度。完善鄉村醫生養老政策,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教育廳、省中醫藥局負責)
(二十一)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政府補助標準提高至40元,農村地區增量資金全部用於支付鄉村醫生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加強項目績效考核,探索建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第三方評價機制。做好電子健康檔案的規範使用和動態管理。加強重大疾病防控,進一步拓展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全面推進流動人口基本公共衛生計生服務均等化工作。(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省中醫藥局負責)
七、統籌推進各項改革
(二十二)創新網路醫療服務模式。統籌建設好省、市、縣三級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健康四川”信息平台,促進數據整合和信息共享,大力推進遠程醫療服務。完善網路醫療服務政策,出台網路醫療標準規範,確定網路醫療試點病種。省級選擇2家醫院為網路醫療服務診療中心,各市(州)選擇1家三級綜合醫院開展網路醫療服務試點。(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中醫藥局負責)
(二十三)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衛生人才培養,完成500名定向醫學生(全科方向)、4800名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的招生任務,繼續推進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畫試點項目。制訂《關於實施醫療衛生高層次人才5121工程的意見》,加強急需緊缺人才和高層次人才建設力度。強化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建立“青年醫師下基層”長效機制,落實衛生、中醫專業技術人員晉升職稱前服務基層獎勵積分制度。出台四川省醫師多點執業實施方案。(省衛生計生委、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省中醫藥局負責)
(二十四)健全醫藥衛生監管體制。強化醫療機構屬地化監管。建立信息公開、社會多方參與的第三方監督評價體系。落實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嚴格規範醫藥購銷和診療服務行為,嚴格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改善服務環境,制定“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畫”實施細則。完善“三調解一保險”長效機制。(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省中醫藥局負責)
各地要加強對醫改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領導對醫改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建立省、市、縣三級統籌協調的工作推進機制。落實政府投入責任,切實加大醫改投入力度。強化科技支撐,加快推進重大新藥創製和醫療器械國產化工作。加強醫改辦建設,充實人員和力量,做好統籌協調工作。加強醫改監測評估和督促檢查。主動加強正面宣傳,回應社會關切,引導合理預期,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附屬檔案:部分重點工作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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