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二一家庭

四二一家庭

四二一家庭,指由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四人,父親、母親二人和一個獨生子女所構成的金字塔形的家庭。當前中國普遍提倡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根據這一生育政策,人們從家庭的角度推算出所謂四二一家庭結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二一家庭
  • 導致問題:負擔太重,撫養係數過大
  • 結構:金字塔形
  • 組合:24種
  • 集中人口:非農業人口
  • 政策原因:獨生子女的生育政策
定義,條件,家庭結構,數量比例,問題分析,補充:獨生子女,

定義

四二一家庭,指由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四人,父親、母親二人和一個獨生子女所構成的金字塔形的家庭。當前中國普遍提倡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根據這一生育政策,人們從家庭的角度推算出所謂四二一家庭結構。由此而擔心將來由兩個勞動力撫養四個老人和一個孩子,負擔太重,撫養係數過大。

條件

狹義二一家庭,根據獨生子女夫婦雙方及其父母的存活狀況,可以定義“三二一”家庭、“二二一”家庭、“一二一”家庭、“四一一”家庭、“四○一”家庭、“三一一”家庭、“三○一”家庭、“二一一”家庭、“二○一”家庭、“一一一”家庭、“一○一”家庭等11種家庭結構。同樣重要的是,根據現行的生育政策規定,獨生子女結合可以生育兩個孩子。因此,我們還必須關注“四二二”家庭結構問題,其中第二代獨生子女撫養負擔比嚴格的“四二一”家庭還要沉重。
由獨生子女夫婦及其雙方父母、子女共同組成的群體組合,統一定義為廣義四二一家庭。由於在某個時點上,一對獨生子女夫婦可能存活0~2人、雙方父母可能有1~4人、子女可有1~2人(我們不研究雙方父母均已死亡或沒有存活子女的情況,此時,事實上只存在相鄰的兩代人),廣義“四二一”家庭包括了24種組合,[4(父母人數)×3(獨生子女夫婦人數)×2(子女人數)]。本文同時研究狹義“四二一”家庭結構和廣義“四二一”家庭結構。為與通常的研究相一致,為便於理解,本文凡不特別說明的地方,均指狹義“四二一”家庭結構。

家庭結構

其實對於這種比例的家庭結構,在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的20—30年間,就整個社會來說是不會形成普遍現象的。因為提倡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在具體做法上並不要求所有的育齡婦女只生一胎;現在提倡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一般也要到40年後才會較多地出現所謂四二一比例關係的家庭結構;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中國的社會保險制度,各種福利服務措施的不斷加強完善,老人仍無需在經濟上依賴子女就能幸福地安度晚年。
近年來隨著實行計畫生育基本國策以來產生的獨生子女開始進入婚育期,中國“四二一”家庭結構問題引起了學術界和實際工作部門的高度關注。其實“四二一”家庭在每個歷史時期都存在,目前之所以備受關注,主要是因為中國的計畫生育政策形成了歷史上從未有過的大量獨生子女,中國的獨生子女成為與計畫生育政策有關的一代特殊的人口,獨生子女戶也成為符合政策生育或回響政策號召生育的一類特別的家庭。

數量比例

從全國範圍看,“四二一”家庭及廣義“四二一”家庭數量並不多。2020年分別為152萬個左右和550萬個以內,峰值年份分別為2036年和2047年,峰值分別為188萬個和1672萬個。廣義“四二一”家庭數量遠遠多於“四二一”家庭數量。婦女的總和生育率,2033~2037年間達峰值2.01左右,比2005年提高0.17。總人口將於2020年達14.4億人,2034年達峰值14.6億人。
“四二一”家庭主要集中在非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的年新婚夫婦雙獨比例的峰值年份出現在2029年前後、峰值高達40%以上,2050年仍在14%左右;婦女的總和生育率2031年前後達峰值1.51左右,比2005年提高0.3;“四二一”家庭及廣義“四二一”家庭數量,2020年分別為129萬個和473萬個左右,峰值年份分別在2035~2036年之間和2046年,峰值分別為157萬個和1447萬個左右。非農業人口“四二一”家庭、廣義“四二一”家庭數量占全國的比例分別高達70%~88%和86%以上。

問題分析

必須努力使出生性別比儘快恢復正常。與人口巨觀仿真方法相比,人口微觀仿真方法能夠更好地分析婚姻市場上男、女性人口的匹配問題。如果出生性別比長期過高,未來一個時期,20~45歲旺婚年齡男、女性未婚人口之差呈現不斷擴大的趨勢,2020年、2030年和2050年分別為4290萬人左右、6360萬人左右和7360萬人左右。旺婚年齡的男性“過剩”人口占該年齡段男性人口的比例將逐步攀升,從2010年的約1.2%分別上升到2020年的1.8%、2030的2.6%和本世紀中葉的3.2%~?3.3%。婚姻擠壓的問題及其後果,受災區將主要是農村人口、低收入人口及低素質人口,由此將進一步加劇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不協調的問題,並將增加未來養老問題的複雜性。

補充:獨生子女

正是由於中國獨生子女的特殊產生背景,人們對這一群體及其相應家庭的關注一直沒有間斷過,研究的領域涉及到教育學心理學、社會學、人口學、體育學等,研究的主題則包括獨生子女的個性特徵、人格特點、社會交往、社會化發展、親職教育、與非獨生子女的差異、獨生子女家庭等等。但是“實際上關於獨生子女數量的信息卻極為貧乏,也因此相關這方面的巨觀定量分析也是鳳毛麟角。這與眾多的定性研究形成了強烈的反差”。這些為數不多的定量研究,也僅僅局限於推算獨生子女與獨生子女結婚的機率。“雙獨”婚配機率及其對未來人口發展的影響。
獨生子女這一代人沒有兄弟姐妹,既要贍養父母一代,又要撫養下一代,其撫養負擔相對而言就比較沉重,這正是關注的重點問題。據此嚴格意義上的“四二一”家庭涉及3代人、3對夫婦、總計7個人,他們只需要具有這種直接親屬關係結構,而不需要居住在一個家庭,其形成的4個必要條件是中間一代為性別不同的兩個獨生子女;這兩個獨生子女之間存在婚姻關係;這兩個獨生子女結婚後只生育一個子女;獨生子女夫婦雙方的父母仍然同時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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