嗔恚火

嗔恚火是佛教術語,指嗔恚引發的身心灼熱如同火焰,因嗔恚能燒毀修行功德而得名。該概念出自《增一阿含經》卷十四“諸佛般涅槃,汝竟不遭遇,皆由嗔恚火”的記載,被列為“三毒”之一的。

其破壞性體現為“燒盡功德林”,即使積累善業也會因嗔心爆發而毀於一旦。

《增一阿含經》將貪慾、嗔恚、愚痴並稱“三火”,強調應斷除這種“自害害他”的煩惱。與之呼應,《雜阿含經》提出需戒除“貪慾火、嗔恚火、愚痴火”三火,作為修行解脫的重要法門。

基本介紹

起因
一是順理嗔:因無辜受害,或他人無理取鬧,故意中傷破壞自己的聲譽與地位,甚至損害自己的依報或正報,所以大發脾氣,此屬人之常情,發脾氣發得有理,故名順理嗔。
嗔恚火
嗔恚火
二是非理嗔:這是無緣無故而發嗔心,或惡人先告狀之類;明知自己理虧,對人不起,但大發虎威,先發制人,無故動肝火,反臉無情;或無端發脾氣,這些都是拂乎人情,非理而嗔。
三是爭論嗔:或起於辯論,或起於閒談。在辯論會中,每見到雙方爭持不下,而激烈駁辯,結果,弄得面紅耳赤,各懷憤恨。或有人在茶餘飯後,雖情投意合,相對聊天,但偶一談及關於雙方見解不能一致,或思想不能統一的某一問題,或某一主義時,由於彼此意志的分歧,不難會發出相反的言論;於是你一言,我一語,唇槍舌劍,互相廝殺,甚至嗔火萬丈,大打出手,這些導源於爭論的嗔心,都名為爭論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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