嗎啡之毒

《嗎啡之毒》是朱執信所著作品,出自於《朱執信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嗎啡之毒
  • 作者:朱執信
  • 創作年代:近代
  • 作品出處:朱執信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去年中國買取稅關倉庫內所存煙土,值價千餘萬兩,悉焚棄之。在當時雖有種種不正當之飛語,流布於國中,要之從此法律上、條約上運煙入口為不可許。則中國人民無端擔負此千餘萬兩之重罰,以為鴉片戰爭以來久未償清之債,尚須於賬簿上加此一筆,作為文明國一種商業之歡送,未嘗不值。
然而事實殊不如此。條約上雖無禁菸入口之許可,而實際上中國並無禁菸入口之權能,尤不能查禁比煙更毒之嗎啡、鵠肩等物。故事實上中國煙害有加無已,而又有鴉片以外之新嗜好附益之。往在漳州,聞廈門一埠,以密輸入阿片、嗎啡為業者數百人,皆所謂“東方英國”之紳士也。吸鴉片者,面目灰敗,精神衰萎,眾所共知。而打嗎啡針者,抑又加甚。吸鴉片者不吸則涕淚俱下,手足無力止矣;至於嗎啡,一不注射則立僵死,並手足亦不得動。鴉片之吸食,數十年如其始吸;至於嗎啡,每注射一次,即留一黑點,終身不退。注射至三四年,則全身斑點,無復容下針處,其人亦垂死矣。喜羅英[因]之毒,又甚於嗎啡、鵠肩,向為印人所用,近亦有輸入中國者。此外尚有別種鴉片之支派毒物,相繼輸進。通於全中國,無地不有此諸毒物之蹤跡,其挾之俱來者,則又皆我之親善國民也。【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朱執信,原名大符,字執信,筆名有蟄伸、縣解、前進、民意、琴生等。1885年10月出生於廣東番禺。早年接受新式教育。1904年赴日留學,翌年結識孫中山,加入中國同盟會。此後迭次參與組織發動推翻清廷、討袁討龍、駐閩粵軍回粵諸役;並勤於撰述,介紹新知,力辟偽說,致力於革命事業的宣傳與革命理論的闡發,為革命黨人中第一流的輿論宣傳健將。1920年9月,在調解東莞虎門亂軍中不幸殉難。孫中山稱其為“最好的同志”、“革命中的聖人”。編者簡介谷小水,1973年生。安徽省馬鞍山市人。中山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主要從事近代中國思想文化史、中華民國史的研究。專著有《“少數人”的責任:丁文江的思想與實踐》。合著包括《辛亥革命與新中國》(即出)、《從帝制到共和》(即出)、《孫中山社會建設思想研究》等。編有《各方致孫中山函電彙編》(第4、5、6卷)。在《史學月刊》、《抗日戰爭研究》、《中山大學學報》、《浙江學刊》等刊物發表論文二十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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