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行為論》,是2023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范健、丁鳳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行為論》
- 作者:范健、丁鳳玲
- 出版時間:2023年5月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9773656
- 裝幀:平裝
《商行為論》,是2023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范健、丁鳳玲。
《商行為論》,是2023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范健、丁鳳玲。內容簡介經商是一項經久不衰的創新曆程,商行為是經商理性的社會認同和範式創造,商行為的成熟與發達是法治社會的重要標誌。如今,虛擬資本、數字經濟與人工智慧技...
商事行為又稱商行為、經濟行為、商業行為,與民事行為相區別而具有獨立的特徵。是商主體所為的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性行為。行為介紹 定義 商事行為是大陸法系國家商法中的特定概念。商事行為是相對民事行為而言,絕大多數商事法律關係的設立、變更和終止都是通過商事行為實現的。商事行為相對於民事行為的獨特性也是商法得以...
商行為法主義是“商人法主義”的對稱。又稱“商行為主義”。大陸法民商法中依據商行為來確定商事關係範圍的立法原則和學說。該立法主義強調商行為概念,不論是商人或是非商人只要基於法定商行為而形成的社會關係均為商事關係,直接由商法調整;凡法定商行為以外的活動引起的社會關係則屬於一般民事關係,直接由民法調整;...
基本商行為是指直接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的商行為,如商品買賣是典型的基本商行為。基本商行為以營利為直接目的,以絕對商行為和相對商行為為主。範圍 《法國商法典》通過簡單列舉方式明確基本商行為的範圍。其商行為包括:(1)客觀商行為,又稱純粹商行為,即因商法規定而客觀上具有商事性質的行為。它又分為兩類:...
實質商行為,“形式商行為”的對稱。是指行為人從事的不具有特定商行為形式而具有該營利性營業內容的行為。例如非商人從事的以營利為目的的營業行為,貨運商人承運旅客的行為等均屬此類。實質商行為概念源自《德國商法典》;在採取商人法主義國家的民商法中,這一概念有助於補充立法的不足,擴展商法規範的適用範圍。
形式商行為與實質商行為的分類源自《德國商法典》;這一分類有助於明確具體行為的性質及其法律適用。形式親手犯是“實質親手犯”的對稱。又稱“不真正親手犯”。在一定情況下可以成立間接正犯的親手犯。親手犯的一種。例如強姦罪是一種親手犯,即只能由男子親自實施,但是女子可以利用無刑事責任能力的男子實施強姦...
絕對商行為,“營業商行為”的對稱。又稱“客觀商行為”。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無條件屬於商行為的行為。採取折衷商法主義或商行為主義國家中民商法上的概念。通常包括營利性買賣行為,交易所的交易行為,取得票據或其他商業證券的行為,海商行為等。此類行為無論由商人或是非商人實施,也不問行為人實際目的如何,均構成...
雙方商行為是“單方商行為”的對稱。又稱“兩商行為”。交易當事人雙方行為均屬商行為的法律行為。例如批發商與零售商之間的買賣行為、銷售商與儲運商之間的交易行為等均屬此類。雙方商行為與單方商行為始自《法國商法典》,此種分類在採取商行為主義國家的民商法上具有確定管轄範圍的意義;其中雙方商行為案件依法由...
相對商行為 相對商行為是指依行為的主觀性和行為自身的性質而認定的商行為。它以行為主體是否為商主體和行為是否具有營利特性為認定條件。凡是由商人所從事的營利行為就是商行為。相對商行為與絕對商行為相對應而存在。
營業商行為是指“絕對商行為”的對稱。又稱“主觀商行為”、“相對商行為”。依照法律規定,只有在商人基於營利性營業而實施時方構成商行為的行為。採取折衷商法主義或商行為主義國家中民商法上的概念。主要包括財產出租、加工製造、保管運送、承攬作業、出版印刷、居間代理、建築修造、娛樂服務等行為。此類行為並非當然...
但在商事活動中,由於商人自己能夠計算其經濟利益的得失,同時,也為保障商事交易的順利進行,維護信用交易的公平,多數國家的商法都承認商事交易中的流質預約。例如,《日本商法典》的515條即規定,民法關於禁止流質預約的規定不適用於因商行為債權二設定的質權。《韓國商法典》亦有類似的規定。商事留置權 商事留置權是...
《企業行為理論》是2008年1月1日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中譯圖書,作者是理察·M·西爾特,詹姆斯·馬奇。內容簡介 《企業行為理論(第2版)》已成為組織理論的經典著作,《企業行為理論(第2版)》深入探討企業行為,並對其經濟行為提出了新的理論觀點。第二版在第一版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了學術觀點,並將原有內容...
推定商行為是指“純然商行為”的對稱。又稱“非純然商行為”。並非直接符合法律規定或列舉的商行為的含義,而必須通過法律推定或事實推定方能確認其商行為性質的行為。例如非商人為商人從事的諮詢服務,信息服務,間接代理等活動均屬之。推定商行為與商人的營業行為必然有間接的聯繫,通常包括商人通過非商人所為的行為...
《商法:會社·商行為》是2013年12月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熊元襄、熊仕昌、何勤華。內容簡介 《商法:會社·商行為》由會社、商行為、有價證券和船舶四大部分組成。會社部分主要論述了會社的意義、沿革、分類、內外關係、變更與解散;商行為主要論述互動計算、匿名組合、仲立營業、取次營業、運送契約、寄託...
雙向商行為 雙向商行為是指行為的雙方都是商主體所實施的營利性經營行為。雙方商行為適用商法。
《商法総則・商行為法》是有斐閣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大冢英明,川島いづみ,中東正文 內容簡介 商取引の進化とともに、変化していく商法。その基礎となる総則・商行為法の理解は會社法や手形法・小切手法を學習する上でも重要。本書は、現代の商法総則・商行為法の姿を、新たな視點で整理し、わかり...
《當事人訴訟行為論》以處分權主義、辯論主義、訴訟促進政策為分析工具,探討了請求、主張、舉證等主要訴訟行為中法院與當事人的許可權分配。與訴訟模式論相比,體現出一種更為微觀、具體並具操作性的研究視角。作者簡介 楊會新,民商法碩士、民事訴訟法博士。國家檢察官學院副教授、科研部主任。研究方向:民事法、民事...
商業銀行信貸契約行為理論 《商業銀行信貸契約行為理論》是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孔劉柳
《商行為制度研究:類型化方法及展開》是2019年12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程淑娟。內容簡介 在我國,商行為雖然缺乏成文立法的支持,但不影響其成為商法更重要的基礎理論。對這一領域,多年來學界受民法抽象涵攝方法的影響並無太多建樹。本書則另闢蹊徑,以類型化方法對商行為進行了深入研究,進而構建起邏輯與...
實際上,古代社會中,由於市場經濟成分的社會存在,這類商主體以及相應的商行為雛形就已存在,例如,我國民間俗稱中,把“車。、“船”、“店”、“腳”,“牙”單獨劃歸一個共同的系列,並指出它們共有的某些表面的或本質的特點。今天看來,無論是從商主體或是從商行為的角度評價,它們應是今天市場經濟社會中...
1973 年,尼克博克(Frederick T. Knickerbocker)以出版了《壟斷性反應與跨國公司》一書,從壟斷企業戰略競爭角度出發,尼克博克提出了寡占反應理論,也稱為寡頭壟斷行為理論。進一步發展了海默——金德爾伯格的“壟斷優勢論。”他通過分析187家美國跨國公司的投資行為,發現在一些寡頭壟斷性工業中,外國直接投資很大程度上...
領導行為的分類當中所提到的各種研究里,雖然對於領導方式給予各種不同的名稱,如民主式、獨裁式、放任式;領袖中心、成員中心;倡導行為、關懷行為等,但是基本上來說,這些不同的名稱代表的是類似的概念,也就是把領導者的行為分成強調團體的需求及強調個體的需求兩個向度。而這也就是行為論和特質論之間的不同之...
準商行為,是指雖不符合法定商行為要件,但依法準用商行為規定的行為。在採取商人法主義或折衷商法主義國家的民商法中,某些非商人或社團所從事的營利性營業行為依法被視為準商行為或公司行為;在採取商行為主義國家的民商法中,某些非職業性營利活動依法也被視為準商行為。準商行為概念使某些實質性營利行為產生...
《商行為與商主體制度研究》是2010年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郭曉霞。本書主要介紹了商行為與商主體制度的相關內容。作者簡介 郭曉霞,女,1970年2月生,山東政法學院民商法學院教師,講師。1992年畢業於南開大學,取得法學學士學位。2000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近年來在《法學雜誌》...
第1編本體論包括商事法總論和商法史。第2編商人論包括商人通論、商人的形態及商事登記制度、商業名稱、商業賬簿、商事營業制度。第3編商行為論包括商行為通論、商事代理、商業買賣、商事特殊商事交易行為和商業秘密等內容。每一章由內容提要、本章主要內容、理論探討與實務研究、推薦閱讀、思考題五個模組構成。本書可...
民商法學是建立在民商法的基礎上而形成了這門學科。一、本專業是博士學位授予點 二、專業研究方向、研究內容、培養目標 分類 民法學 本方向主要從事傳統民法學的研究,其中包括民法總論、物權法、契約法、人格權法、侵權行為法等法律領域的研究工作。民法是中國市場經濟的最基本的法律,本方向的教學與研究工作在中國...
《商法總論(第二版)》共十一章,涉及商法的概念與特徵、商法的地位、商法的產生與發展、商法的理念與原則、商法的淵源、商法的體系與立法模式、商主體通論、企業通論、商行為通論、商事登記制度以及商號制度等,既吸收了近年來的全新商法理論研究成果,又立足於中國市場經濟制度及實踐需求。在基本知識點之外,基於商法...
商人法主義是“商行為法主義”的對稱。大陸法民商法中依據商主體資格來確定商事關係範圍的立法原則和學說。該說認為:凡商人(商主體)所從事的活動均為商行為,由此發生的社會關係為商事關係,由商法調整;凡非商人所為的行為則屬一般民事活動,由其形成的社會關係為一般民事關係,直接由民法調整。商人法主義盛行於...
近年來,他致力於對商法學學術前沿問題的研究,提出一些較有見解的學術觀點,《商法理論探索與制度創新》一書較為集中地反映了他在這方面取得的成果。全書涵蓋了商法的語義、性質及功能;商人立法;企業制度;商法人制度;公司資本制度;合夥法律制度;商行為制度;商事登記制度;商事立法模式的選擇等內容。儘管本書體例...
商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商事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商法是與民法並列並互為補充的部門法。商法具有調整行為的營利性特徵,又具有商主體嚴格法定等原則。主要包括公司法、保險法、合夥企業法、海商法、破產法、票據法等。法律介紹 第一節 商法的概念 1.商法的調整對象 商法是指調整商事交易主體在其商行為中所形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