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通識——袁律師說新《商標法》

商標法通識——袁律師說新《商標法》

《商標法通識——袁律師說新〈商標法〉》是2020年6月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袁春曉。

基本介紹

  • 書名:商標法通識——袁律師說新《商標法》
  • 作者:袁春曉
  • 出版社:智慧財產權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0年6月
  • 頁數:280 頁
  • 定價:49 元
  • 開本:32 開
  • ISBN:9787513068710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以201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為藍本,從專業律師的視角具體分析商標法的內容,對商標法修改的部分條文著重進行了解讀。
商標作為區分商品和服務來源的重要標識,在企業的商業競爭中越來越重要,在未來的商業競爭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本書內容通俗易懂,以逐條解釋的方法進行,無論是對初學者還是具備一定商標基礎知識的讀者來說,都是一本難得的讀本。

作者簡介

袁春曉,江蘇崑成律師事務所主任,專利代理師,商標代理人;崑山市律協智慧財產權與網路信息專業委員會主任,崑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庫成員,崑山市台企台商律師服務團成員,崑山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協會理事。多次榮獲崑山市司法系統先進個人榮譽稱號,2017—2018年度崑山市優秀律師,崑山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協會特聘培訓講師。
從業以來,處理了大量的智慧財產權糾紛案件,積累了非常豐富的辦案經驗,作為智慧財產權領域的專業律師,尤其對商標理論和實務具有豐富經驗和諸多研究,同時擔任多家大型企業常年法律顧問,能夠為企業提供系統有效的法律方案。

圖書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立法宗旨
第二條 商標主管部門及職能
第三條 註冊商標分類及保護
第四條 商標註冊申請主體、取得途徑及使用目的
第五條 共同申請及權利共有
第六條 強制註冊
第七條 誠實信用原則
第九條 申請商標註冊的顯著特徵
第十條 禁止作為商標使用的標誌
第十一條 不得作為商標註冊的情形
第十二條 三維標誌不得作為商標註冊的限制
第十三條 馳名商標的保護
第十四條 馳名商標的認定
第十五條 禁止惡意註冊
第十六條 地理標誌
第十七條 外國人或外國企業申請註冊商標的權利
第十八條 商標代理
第十九條 商標代理機構行為規範
第二十條 商標代理行業組織及職責
第二十一條 商標國際註冊
第二章 商標註冊的申請
第二十二條 商標註冊申請的提出
第二十三條 另行申請
第二十四條 重新註冊
第二十五條 外國優先權
第二十六條 展會優先權
第二十七條 申請商標註冊的行為規則
第三章 商標註冊的審查和核准
第二十八條 初步審查
第二十九條 說明或修正
第三十條 駁回申請
第三十一條 申請在先原則
第三十二條 保護在先權利與禁止搶先註冊
第三十三條 異議程式和核准註冊
第三十四條 駁回申請的救濟程式
第三十五條 商標異議的處理程式
第三十六條 決定生效及權利取得時間
第三十七條 及時審查
第三十八條 更 正
第四章 註冊商標的續展、變更、轉讓和使用許可
第三十九條 註冊商標專用權期限
第四十條 商標續展
第四十一條 商標變更
第四十二條 商標轉讓
第四十三條 商標使用許可
第五章 註冊商標的無效宣告
第四十四條 違反絕對事由的有效程式
第四十五條 違反相對事由的無效程式
第四十六條 無效審查決定及裁定的生效
第四十七條 無效的法律效力
第六章 商標使用的管理
第四十八條 商標使用
第四十九條 註冊商標的撤銷
第五十條 一年內不予核准
第五十一條 違反強制註冊的法律責任
第五十二條 不當使用未註冊商標的法律責任
第五十三條 違法使用馳名商標字樣的法律責任
第五十四條 撤銷決定的救濟程式
第五十五條 撤銷決定生效及其效力
第七章 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
第五十六條 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範圍
第五十七條 侵犯商標權的行為
第五十八條 構成不正當行為的處理依據
第五十九條 註冊商標專用權的限制
第六十條 侵權的處理
第六十一條 侵權查處及司法移送
第六十二條 有權處理部門的職權
第六十三條 侵權賠償數額
第六十四條 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
第六十五條 訴前禁令和財產保全
第六十六條 訴前證據保全
第六十七條 刑事責任
第六十八條 商標代理機構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九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行為規範
第七十條 內部監督
第七十一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七十二條 商標事宜應當繳納費用
第七十三條 施行日期及效力
後 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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