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小指父母或監護人通過將未成年子女置於直播、短視頻、童模等商業場景中,以腳本化表演或高強度勞動獲取經濟收益的行為。該現象多表現為兒童被迫參與超出身心承受能力的拍攝活動,導致身體損傷、心理焦慮及價值觀扭曲。2020年《未成年人保護法》增設條款明確禁止未成年人參與商業代言,2024年《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進一步限制兒童參與網路行銷活動。專家指出,啃小本質是成年人將子女異化為牟利工具,需家庭、平台、社會協同治理,通過年齡限制與權利保障阻斷兒童商業化濫用。
基本介紹
- 詞語性質:網路流行語
- 危害類型:身心損害、價值觀扭曲
- 法律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
- 治理建議:禁止0-8歲參與行銷
- 典型場景:直播、童模、短視頻
- 對比概念:啃老族
定義與起源
表現形式
- 童模產業:截至2025年,部分電商基地日均使用童模超200人,旺季需每日更換264套服裝完成拍攝,兒童常因疲勞或失誤遭受體罰
- 短視頻表演:3歲女童被餵至70斤塑造“吃播人設”、幼童按腳本模擬成人理髮等案例顯示,啃小行為常伴隨高風險拍攝活動
- 虛構賣慘劇本:6歲兒童被安排扮演孤兒進行直播乞討,2019年某案例中年收入達百萬,引發公眾對親子關係異化的批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