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子伯克

哈子伯克,官名。哈子阿拉伯語意為“朝覲者”,波斯語轉意為“法官、審判官、仲裁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子伯克
  • 設定時間: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
  • 裁撤時間:光緒十三年(1887)
  • 職責:專理刑事事務
該官專理刑事事務。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為五品至六品。光緒十三年(1887)裁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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