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陳希烈兼領秘書詔

《命陳希烈兼領秘書詔》是唐代李隆基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命陳希烈兼領秘書詔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隆基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命陳希烈兼領秘書詔
國之載籍,政之本源,故藏於蓬山,緘以芸閣者,以為義府之代謩。三五以還,皆率茲道也,故每加求購,冀補逸遺。四部名目,悉索而來;七略條流,兼該頗盡。豈直羽陵之蠹簡,汲冢之殘編。如聞頃者以來,不存勾當。或詮次失序,或鉤校涉疏,或擅取借人,或潛將入己。因循斯久,散失遂多。思革前弊,允資盛德。宜令左相兼武部尚書陳希烈充監秘書,令省圖書。爰假丹青之餘,以振鉛黃之美。則金華侍講,足繼寵於班伯;石渠司籍,方嗣徽於劉向。至公之選,可不務乎。

作者簡介

李隆基(685年—762年),又稱唐明皇。即位前,他曾與太平公主發動宮廷政變殺韋後,擁其父睿宗即位,被立為太子。712年,他受禪即位,改元為“開元”。即位之初,他勵精圖治,任用姚崇、宋璟等為相,鼓勵生產,發展經濟,革除弊害,史稱“開元之治”。晚年因驕奢淫逸,又重用李林甫、高力士和安祿山等人把持朝政,引發了“安史之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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