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靖遠縣劉川工程指揮部紀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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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靖遠縣劉川工程指揮部紀委書記,曾因違紀被通報。

違紀通報
靖遠縣劉川工程指揮部北乾水管所所長陳輔佐違規操辦新居喬遷問題。2015年2月27日至28日,靖遠縣劉川工程指揮部北乾水管所所長陳輔佐在家中操辦慶賀新居喬遷事宜,並違規收受禮金8300元;靖遠縣劉川工程指揮部職工楊永聰、常國、魏孔榮、張永舉等4人參加其慶賀新居喬遷事宜。靖遠縣紀委給予陳輔佐黨內警告處分,並責令將違規收受的8300元禮金予以退還;對靖遠縣劉川工程指揮部副指揮王旭、紀委書記周明進行誡勉談話;責令靖遠縣劉川工程指揮部職工楊永聰、常國、魏孔榮、張永舉等4人作出書面檢查並在全縣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對靖遠縣劉川工程指揮部在全縣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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