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常彩,男,漢族,湖南安鄉人,1965年4月出生,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本科學歷。曾任湖南省常德市澧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澧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8年7月,周常彩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副科級非領導職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常彩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南安鄉
- 出生日期:1965年4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政務撤職,
人物履歷
1985年07月至2002年06月,先後任常德市公安局治安科幹部、治安支隊二大隊大隊長、治安支隊副支隊長、政治部副主任;
2002年06月至2007年09月,任臨澧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副處級偵察員;
2007年09月至2012年09月,任津市市公安局局長(高配為副處級);
2012年09月,任澧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澧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17年8月15日,據常德紀委網站訊息,澧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澧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周常彩涉嫌嚴重違紀被立案審查。
政務撤職
2018年9月,常德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違規收送紅包禮金典型案例,其中有澧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縣公安局原局長周常彩向他人送錢送物等問題。2014年9月至2016年11月,周常彩多次向省公安廳原常務副廳長周某送錢送物。同時,周常彩還存在違反組織紀律、生活紀律及國家法律法規等問題。2018年7月,周常彩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副科級非領導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