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塤

周塤(1714—1783),江西遂川人。清乾隆十六年(1751年)進士。曾任河南淇縣、澠池、鹿邑知縣,開封、陳州同知,彰德、歸德府通判,汝寧府知府。

基本介紹

  • 全名:周塤
  • 所處時代:清朝
  • 出生日期:1714年
  • 逝世日期:1783年
  • 主要成就:乾隆十六年進士及第
  • 籍貫:江西省遂川縣西溪鄉千秋村
人物生平,人物評價,

人物生平

周塤勤政清廉,心繫百姓,關心民苦,為平民百姓做了不少好事,受到後人的稱讚。周塤10歲喪父,30多歲守寡的母親含辛茹苦把周塤撫養成人,東籌西借供他讀書。周塤考取功名後,為報母養育之恩,一直把母親帶在任所供養。母親為人仁慈寬厚,常告誡周塤不要加重民眾負擔,要為老百姓多做好事。如果為了百姓的利益丟了官,哪怕回去種田也在所不惜。
周塤為民請命,不怕丟官革職。河南淇縣每年都要派300名夫役和5000捆草料供給河防工程,由民間按田畝攤糧折抵。地方經辦人員與河廳吏胥相互勾結,藉機貪污勒索。對完不成攤派的,還強行捆吊拘獄,百姓苦不堪言。周塤上任了解這一情況後,馬上給上司寫報告,反映淇縣只是個縱橫不過50里的貧窮小縣,平時還要負擔大量的驛馬、驛卒和人夫、草料的供應,老百姓已十分艱難,哪還有能力再承擔河防工程人力、物力的重壓。請求上司免除這種攤派。上司對他說:“派役籌草已是歷年慣例,每任縣官無一例外。你初來上任理當恪盡職守,為朝庭分憂,怎么可以妄提異議破我朝庭規矩?你是不是不想要這頂烏紗帽了。”周塤坦然答道:“百姓疾苦,豈能孰視無睹?與百姓水火之痛相比,丟官只是件小事。如若能免了一縣的攤派,丟了這頂烏紗帽又有什麼可惜呢?”上司被周塤慷慨為民的氣概所感動,不久便將淇縣的河防攤派任務全部免除了。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周塤積勞成疾,辭官南歸。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周塤病體康復,只身前往京師,不久官補河南澠池縣。
澠池地處黃河南岸,河南省的西北部,鄰接山西,境內“岩疆荒瘠,民率穴居木食”,農產以小麥、玉米、棉花為主。
周塤到任前,黃河漲水造成河北洪澇災害。周塤到任後,朝廷命令澠池縣征辦山產枝梢供給河防工程,再從縣倉撥出2萬擔糧谷,緊急運往原武、修武兩縣救災。澠池至這兩縣的水陸運程加起來最近的也有五六百里,先要用牛車運至河邊,再改船運,沿途道路崎嶇,運輸十分困難。前任知縣督率民眾只運了5000擔,就有大批民眾因此舉家逃離,有的村落己空無一人,村中荒蕪蕭索。周塤便將民眾運糧的艱難和大批民眾逃亡的情況,向上司如實稟報,請求削減1萬斤糧賦。報告不僅未獲批准,反而受到上司嚴辭訓斥,警告他若未按期完成任務,就要遭到彈劾。周塤聽後,便捧著官印,主動來到省城請罪罷官。上司見他撫民之心如此執著,經藩司請求巡撫,才改發漕米備賑,免了澠池縣的運糧任務,使大批逃難外出的民眾陸續返回家園。
在淇縣和澠池任知縣期間,周塤曾多次承辦兵差。對過往和駐紮當地的軍隊所需的物資,周塤總是自己想方設法籌措,儘量不增加民眾負擔,有時還拿出自己的俸銀填補所缺。
鹿邑縣與安徽的穎、亳兩縣毗鄰,長期以來邊民關係非常緊張,宿怨甚深,常因一些小事大鬧糾紛。周塤上任僅半個月,民間就發生械鬥十多起。在經過深入調查以後,周塤聯絡鄰縣的地方官紳共同審察民間糾紛,不偏不倚化解矛盾,對首要肇事者予以拘捕,痛杖首惡,對一般民眾則曉之以理,進行教育,械鬥之亂很快平息。此後,周塤還制定各種措施鼓勵雙方友好來往,增進感情。
乾隆四十三年(1778)秋,黃河又鬧洪災。周塤獨自一人來到洪災現場,冒著大雨組織民眾搶修河堤。外堤衝破後,周塤又冒著危險指揮民眾用木筏、小船將洪水圍困的災民緊急救出險境,送進縣城安頓,大量災民入城以後,市面上的米糧很快就被賣光,周塤下令立即開倉放米,救濟災民,並嚴令不許餓死一人。

人物評價

周塤每到一處任職,都奉行以民為本的原則,表現出強烈的愛民情懷,在老百姓中間留下很好的口碑。(中共遂川縣委宣傳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