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諒卿,福建南安人,居晉江曾棣,神宗熙寧三年(1070)進士,太廟中郎,官溫州推官,生子名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呂諒卿
- 籍貫:福建南安
父呂璹,景佑進士,歷守潮、懷二州,皆有善政。諒卿與惠卿、升卿為兄弟。
神宗(熙寧~元豐,1068~1085年)時,呂惠卿任副宰相,充王安石變法(熙寧變法)謀主。呂諒卿本無選人身份,欲出任監官,呂惠卿“不度法之可否,威使流內銓供腳色……即出敕以授。”
元符(1098年)中,呂諒卿任溫州軍事推官,上書詆毀新法。
徽宗崇寧元年(1102年),蔡京專權,把元佑至元符間(1086—1100年)間司馬光、文彥博、蘇軾、黃庭堅、秦觀等309人列為奸黨,將姓名刻石頒布天下,稱《元祐黨籍碑》,有文臣(曾任宰臣執政官、曾任待制以上官、余官)、武臣、內臣等屬;呂諒卿名列“文臣·余官”內,編管淮南路亳州。崇寧三年甲申(1104年)除名勒停。
元符中為溫州軍事推官,上書詆紹述新法之非。崇寧元年,編頒元符章疏姓名,諒卿以邪等尤甚入黨籍,編管亳州。
崇寧五年(1106年),元祐黨人得以平反。三省同奉旨敘復元祐黨人152人;其中曾任宰臣、執政官劉摯等11人,待制以上官蘇軾等19人,文臣余官任伯雨等55人,選人呂諒卿等67人。同時,銷毀朝堂與全國各地的《元祐黨籍碑》,撤銷對黨籍人的所有禁令,準許元祐黨人籍子弟在京城差遣。
南宋紹興二年(1132年)六月,追贈呂諒卿宣教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