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勇(廣東省肇慶市公安局大旺分局原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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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勇,男,1966年9月出生,漢族,廣東鬱南人,大專學歷,1986年11月參加工作,1988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肇慶市公安局大旺分局城區派出所所長。

2019年4月,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勇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廣東鬱南
  • 出生日期:1966年9月
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履歷

1986年11月至2004年9月,在鬱南縣公安局任歷洞派出所副所長、行秘股股長、東壩派出所所長、出入境管理股指導員;
2004年9月至2008年11月,在肇慶市公安局大旺分局任辦公室正股級偵察員;
2008年11月至2013年8月,在肇慶市公安局大旺分局任法制室主任;
2013年8月至2019年3月,在肇慶市公安局大旺分局任城區派出所所長。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19年3月,肇慶市公安局大旺分局城區派出所所長吳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4月,日前,肇慶市紀委監委對肇慶市公安局大旺分局城區派出所原所長吳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吳勇違反廉潔紀律,收受轄區管理服務對象的紅包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為轄區內涉黃涉賭違法行為充當“保護傘”,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罪。
    吳勇身為黨員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手、不收斂,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肇慶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市監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吳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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