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過期蜂蜜門

同仁堂過期蜂蜜門

2018年12月15日晚,江蘇電視台的一則報導《同仁堂蜂蜜生產商竟回收過期蜂蜜?》,將同仁堂引入輿論漩渦。

2018年12月16日,同仁堂發布公告稱相關產品已經全部封存,因同仁堂蜂業在北京市大興區註冊,大興區食藥監管局已經就此展開調查。

2019年2月11日,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子公司同仁堂蜂業有限公司因售過期蜂蜜被罰沒1420萬。2019年2月12日,同仁堂蜂業的供應商鹽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因標註虛假生產日期,同仁堂召回商標為“源蜜”、“蕊悅”、“藥植蜜”的41批次2284瓶(盒)的蜂蜜產品。2019年2月12日,北京市紀委市監委發文稱,北京同仁堂蜂蜜問題共問責處理14人。2月18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函撤銷同仁堂的中國質量獎稱號,收回證書和獎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同仁堂過期蜂蜜門
  • 事發時間:2018年12月15日
  • 事發地點:江蘇省鹽城市
  • 召回產品:41批次2284瓶(盒)
事件起源,事件處理,致歉聲明,展開調查,官方回應,處罰決定,問責處理,撤銷稱號,事件影響,

事件起源

2018年12月15日晚,江蘇廣電總台城市頻道“南京零距離”欄目發布視頻,曝光北京同仁堂蜂蜜的生產商將大量過期、臨期的蜂蜜回收。
2019年2月11日晚,同仁堂連發多份公告,對“過期蜂蜜門”事件的處理結果進行披露。

事件處理

致歉聲明

2018年12月16日上午,北京同仁堂蜂業有限公司緊急發布致歉聲明。企業稱自身存在監管不力和嚴重失察的責任,已通知鹽城金蜂在調查期間暫停其受託加工生產活動。

展開調查

2018年12月16日,同仁堂發布公告稱相關產品已經全部封存,而同仁堂蜂業在北京市大興區註冊,大興區食藥監管局已經就此展開調查。
2019年2月12日,同仁堂蜂業的供應商鹽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鹽城金蜂”)對媒體承認,鹽城金蜂實際沒有生產經營活動,且無生產瓶裝蜂蜜的加工線,所有生產加工均由同仁堂蜂業負責,自己除了收購蜂農蜂蜜,提供部分場地、廠房、鍋爐設備及證照,還要保證同仁堂蜂業的水電供應及鍋爐燃料等。
另外,同仁堂蜂業總經理張某某已經三次要求周某某承擔同仁堂蜂業的違法責任,並聲稱周某某為其“兄弟”,還稱“我們是一條繩上的螞蚱”。
相關資料還顯示,2018年11月13日,同仁堂蜂業在鹽城的生產管理負責人王某某指使鹽城金蜂方面工作人員偽造了鹽城金蜂與江蘇博威鑄業集團有限公司的廠房倉庫租賃協定;2018年12月12日晚間,王某某指使鹽城金蜂方面包括會計等在內的工作人員“補寫”了處理蜂蜜的假台賬;此後,王某某又指使鹽城金蜂“補寫”與蜂農處理過期蜂蜜的虛假契約,但被周某某拒絕。

官方回應

2019年2月11日,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就“同仁堂過期蜂蜜門”作出回應。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就“蜂蜜事件”啟動調查後,已責成所屬北京同仁堂蜂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仁堂蜂業)對所有在鹽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瓶裝蜂蜜產品下架封存;2019年2月11日,市場監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後,又責成同仁堂蜂業立即對涉事產品依法召回;對相關經銷商按照契約承擔責任。與此同時,公司配合有關部門及時啟動了對相關責任人員的調查,並作出嚴肅處理。

處罰決定

2019年2月11日,濱海縣市場監管局經調查認定,同仁堂蜂業部分經營管理人員在鹽城金蜂進行生產時,存在用回收蜂蜜作為原料生產蜂蜜、標註虛假生產日期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對此處以罰款人民幣1408.8萬元。
大興區食藥局經調查認定,同仁堂蜂業2018年10月起生產的涉事蜂蜜中,有2284瓶流入市場,按照《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約11.2萬元,沒收蜂蜜3300瓶。同時吊銷同仁堂蜂業食品經營許可證,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有關涉事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

問責處理

2019年2月12日下午,北京市紀委市監委發文稱,北京同仁堂蜂蜜問題,觸及了食品安全這根紅線,損害了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國有資產權益,應當予以嚴肅處理。
北京市紀委市監委共問責處理14名個人,包括書面檢查1人,給予開除黨籍1人,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1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4人,政務記大過處分1人,誡勉問責1人,其他5人分別給予降職、免職、解除勞動契約、調離崗位等相應處理。其中,同仁堂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梅群被嚴肅批評,被責令向北京市委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同仁堂集團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同仁堂董事長高振坤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同仁堂集團總工程師田瑞華被給予政務記大過處分。上述黨紀政務處分已全部執行完畢。

撤銷稱號

2019年2月18日,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發布《關於撤銷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質量獎稱號的通報市監質函》。函全文如下:近期,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屬的北京同仁堂蜂業有限公司因更換標籤虛假標註生產日期和使用回收蜂蜜作為原料生產蜂蜜受到行政處罰。根據《中國質量獎管理辦法》(原質檢總局令第167號)第三十二條:“獲獎組織和個人兩年內發生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發生違法、違規、違紀行為,撤銷獎勵並公開通報”,經市場監管總局研究決定,現撤銷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質量獎稱號,收回證書和獎盃。

事件影響

2018年12月17日,受“過期蜂蜜”事件影響,同仁堂開盤大跌4.3%,股價報28.71元。截至2019年2月12日,淨利預減577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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