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委員會

即吉林省人民政府。對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和上一級國家行政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1949年4月,根據東北行政委員會決定,吉林省政府改稱吉林省人民政府。機關駐吉林市(“文化大革命”前移駐長春市)。1949年10月至1950年4月,吉林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召開前,省人民政府領導人均由東北人民政府任命。周持衡任主席。1950年4月,吉林省首屆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省人民政府委員會。周持衡任主席。1952年3月,周持衡被錯誤地撤銷省人民政府主席職務。4月,經東北人民政府決定,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栗又文任省人民政府主席。1954年8月,吉林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沒有選舉吉林省人民政府委員會組成人員。1955年2月,吉林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決定,吉林省人民政府委員會改稱吉林省人民委員會。選舉栗又文為省人民委員會省長。1958年7月、1963年12月,吉林省第二、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第二、第三屆吉林省人民委員會。栗又文任省長。“文化大革命”開始後,1967年1月,吉林省人民委員會被造反派組織奪權。1968年3月,經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小組批准,吉林省革命委員會成立,取代中共吉林省委和吉林省人民委員會。王淮湘任主任。“文化大革命”結束後,吉林省政權領導機構仍為省革命委員會。王淮湘任主任。1977年2月,中央調王恩茂任吉林省革命委員會主任。1977年12月,吉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新的吉林省革命委員會。王恩茂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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