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

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負責審理由本院管轄的一、二審契約、證券、票據等商事糾紛案件(不含智慧財產權、破產及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當事人不服本轄區基層人民法院民事制裁決定、強制措施裁定依法向本院申請複議的商事糾紛案件。審查和辦理當事人對仲裁協定的效力提出異議,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案件。

負責對下級法院的商事審判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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