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菸酒公賣局

台灣菸酒公賣局

台灣菸酒公賣局(簡稱台灣菸酒台酒TTL),是台灣一家以生產、銷售菸草酒類為主的公司,為一公營事業。其前身為台灣省菸酒公賣局,其歷史可追溯至1901年創立、日治時代的台灣總督府專賣局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台灣菸酒公賣局
  • 成立時間1901年
  • 經營範圍:以生產、銷售菸草酒類為主的公司
  • 簡稱:台灣菸酒
歷史沿革,機構作用,獲得榮譽,

歷史沿革

台灣專賣事業起源於日治時代,民國前14(1898)年,台灣總督府除維持原有之鴉片專賣,並擴大專賣項目,先後實施食鹽與樟腦專賣,並於民國前11(1901)年1月合併原有之台灣製藥所、台灣鹽務局及台灣樟腦局,成立「台灣總督府專賣局」。台灣總督府復分別於民國前7(1905)年及民國11(1922)年將香菸及酒類納入專賣範圍,31(1942)年將火柴、度量衡收歸專賣,32(1943)年石油亦規定為專賣品。是以,台灣光復前之專賣品計有香菸、酒類、鴉片、食鹽、樟腦、火柴、石油及度量衡等8項。
民國34(1945)年台灣光復後,政府為確保財源,減少人民稅負,台灣行政長官公署決定繼續實施專賣制度,改組為「台灣省專賣局」,業務範圍縮小為菸、酒、樟腦、火柴、度量衡5項。36(1947)年再改組為「台灣省菸酒公賣局」,直接隸屬台灣省政府,專賣業務縮減為菸、酒、樟腦3項,40(1951)年修正組織規程,改隸台灣省政府財政廳,為省屬三級機構,迨至57(1968)年樟腦專賣業務終止,公賣局業務僅保留菸、酒2項。

機構作用

菸酒公賣局為菸酒產、運、銷一貫作業之機構,負責產銷菸酒,滿足社會大眾需求,並執行菸酒專賣法令,轄屬機構、菸酒配銷單位及經許可之零售商遍布台灣各地,行銷網路極為健全,經營菸酒公賣所獲利益均繳交國庫,兼具經濟與財政雙重任務;歷年來經營著有績效,公賣利益繳庫數恆占全國賦稅收入之樞紐地位。
依據「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台灣菸酒公賣局自88年7月1日起改隸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財政部,繼續執行菸酒行政管理業務及菸酒產銷業務。為因應國際化、自由化,政府研議廢除菸酒專賣,開放菸酒產制,先後公布「菸酒管理法」及「菸酒稅法」,並自91年1月 1日起實施,廢止專賣制度,菸酒回歸稅制。
「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條例」於91年4月25日經立法院通過,並於91年5月15日奉 總統公布,菸酒公賣局遂於91年7月1日改制為「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面對菸酒產銷自由化之市場競爭,本公司秉持以維護消費者權益為前提,提供優良產品,善盡社會責任,致力成為一充滿活力及具高競爭力之行銷企業。

獲得榮譽

公賣局總部公賣局總部
歷年參加Monde Selection世界菸酒評鑑會得獎榮耀
·1978 年 3金質、8銀質,總計11面獎牌
· 1988 年 12金質、6銀質、4銅質,總計22面獎牌
· 1995 年 6金質、1銀質,總計7面獎牌
· 1996 年 4特金、5金質、4銀質,總計13面獎牌
· 1997 年 5特金、7金質、1銀質,總計13面獎牌
· 1998 年 2特金、6金質、2銀質,總計10面獎牌
· 1999 年 1特金、6金質、1銀質,總計8面獎牌
· 2000 年 3特金、8金質、2銀質,總計13面獎牌
· 2001 年 2特金、9金質、2銀質,總計13面獎牌
· 2002 年 11金質、11銀質、2銅質,總計24面獎牌
· 2003 年 12金質、8銀質,總計20面獎牌
· 2004 年 3特金、12金質、11銀質、1銅質,總計27面獎牌
· 2005 年 2特金、17金質、27銀質、2銅質,總計48面獎牌
· 2006 年 8特金、14金質、8銀質、5銅質,總計35面獎牌
· 2007 年 7特金、23金質、11銀質、1銅質,總計42面獎牌
· 2008年 4特金、18金質、3銀質、4銅質,總計29面獎牌
· 2009年 5特金、19金質、2銀質、2銅質,總計28面獎牌
· 2010年 10特金、17金質、15銀質、1銅質,總計43面獎牌
· 2011年 10特金、31金質、10銀質、1銅質,總計52面獎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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