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省工作委員會

台灣省工作委員會(1945年~1952年)是中國共產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直接在台灣建立的組織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台灣省工作委員會
  • 類別:組織機構
  • 建立者:中國共產黨
  • 建立地:台灣
成立經過,組織成員,組織架構,主要活動,牽涉案件,組織瓦解,重建組織,

成立經過

台灣省工作委員會成立的起因在於1945年9月時中國共產黨命其黨員蔡孝乾來台成立組織,隔年8月,蔡孝乾來台,於台北市林梁材家中與台灣共產黨黨員(如謝雪紅、陳福星等人)集會,在會中蔡孝乾說出中國共產黨指示要在台灣成立黨的組織,於是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就此成立。
台灣省工作委員會成立後,即陸續在新竹台南嘉義高雄等地成立工委會與支部。

組織成員

1949年底,人數尚不滿千人,主要的成員有蔡孝乾謝雪紅簡吉、廖瑞發、張明顯、陳福星、張志忠等人。
蔡孝乾擔任書記,為主要領導人,張志忠擔任委員兼武工部長。

組織架構

分為全省性組織和地區性組織兩種。
全省性組織有三:郵電支部、鐵路支部和學生工作委員會(簡稱學委會)
地區性組織則有台北市委會、台中市委會、台南市委會、高雄市委會等各區組織。

主要活動

台灣省工作委員會成立時,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經歷戰亂的台灣,百廢待舉,問題眾多,而中華民國政府初接收台灣時,施政方式亦有所爭議,使得台灣工作委員會有活動的機會。
在“二二八事件”發生後,當時參與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的台大學生吳裕德,在台北市街頭號召民眾遊行、攻擊警察局,而在行至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時,遊行民眾要求陳儀出來接見,但當陳儀與葛敬恩一起出來到二樓陽台時,卻遭槍擊,雖未命中,但當時警衛也開槍還擊,造成民眾紛紛逃離,此次的行動使得當時的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宣布臨時戒嚴,而“二二八事件”的後續效應也因此持續擴大。

牽涉案件

1950年至1954年期間,爆發了與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相關的案件:
基隆中學案
鐵路組織案
竹南區委會案
楊梅支部案
松山第六機廠案
竹東水泥廠案
苗栗油廠案佳東支部案

組織瓦解

1949年年底,蔡孝乾被捕,組織的領導階層瓦解,而在組織中的人員也陸續被逮捕或殺害,在1950年5月時,陳福星等人又重新整合組織,至1951年春天時,組織的領導機構又重新建立,但到了1952年4月時,陳福星、曾永賢等組織領導人被捕。
至此,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可算是徹底瓦解,而少數未被捕的人則持續在三義、大湖、三灣一帶的山區活動。

重建組織

2000年5月4日時,台北市北投區東華里成立了一個中國共產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組織的主要負責人為戴忠,組織成立目的在於宣揚“一個中國一國兩制”,曾播放中國共產黨愛國歌曲在街頭抗爭,由於受到中國共產黨的注意,曾要求其改名為中國共產黨台北聯絡處,並且予以資助。
戴忠已經離開東華里前往中國大陸,現任省委是戚自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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