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基隆地方法院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是中國台灣地區的三級法院之一,屬於普通法院,其抗訴法院為台灣高等法院,智慧財產案件抗訴法院為智慧財產法院。該院最早成立於1950年12月1日,位於台灣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6號,一般被簡稱為基隆地方法院或基隆地院。

基本介紹

歷史沿革,管轄區域,主要組織,特色,

歷史沿革

基隆於日本占領時期並無法院設定,所有民事、刑事案件及非訴訟事件原屬台北地方法院管轄。由於基隆港為一國際港口,而國府接收台灣後,涉外事件與海商事件漸增,基隆市議會遂請求設立地方法院
1950年12月1日,台灣基隆地方法院正式成立,當時轄基隆市7個行政區。該院原址在基隆市區,因土地狹小,環境欠佳,遂於1960年遷至信義區現址。辦公廳舍後經改建,於1998年完工啟用,取名為“基隆司法大廈”,並與基隆地檢署合署辦公。今新北瑞芳區雙溪區平溪區貢寮區及新北市萬里區金山區(即大基隆及北海岸地區)原分屬台北地方法院及士林地方法院管轄,因距上述法院遙遠,為免當事人長途跋涉,1998年7月1日起,皆改隸該院管轄。

管轄區域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管轄基隆市下轄所有市轄區(共7區)以及新北市瑞芳區、雙溪區、平溪區、貢寮區、萬里區及金山區,共6個區。

主要組織

下設基隆簡易庭,審理刑事案件之簡易訴訟程式及第一審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事件。2010年9月1日成立少及家事專業法庭,審理少年及家事事件。

特色

因該院緯度較士林地方法院略高,此一些微的差距使得該院在2003年12月31日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成立前一直是台灣地區管轄境內的所有法院院本部中最北端者。該院目前為台灣本島緯度最高的地方法院,在台灣地區實際管轄區中,僅次於連江地方法院。若論管轄範圍,則僅次於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成為台灣本島管轄緯度第二高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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