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溺呼船"為古代流傳至今的漢語成語,其核心語義比喻在災禍已然降臨時才尋求救助,但此時已無法挽回局面。該成語最早可追溯至東漢時期《典略》所載"臣聞揚湯止沸,不如滅火去薪……及溺呼船,悔之無及"的警示性論述,後經明代馮夢龍在《智囊補·明智·黃權》中引用"厝火積薪,其勢必焚;及溺呼船,悔將無及"的典故,進一步確立了其在漢語系統中的傳承脈絡。
作為貶義色彩濃厚的成語,其在現代漢語中多用於批評缺乏預見性的行為模式,強調防範於未然的重要性。語法功能上可充當謂語、賓語或定語,既可用於書面語體,亦適用於警示性口語表達。
基本介紹
- 拼音:jí nì hū chuán
- 簡拼:JNHC
- 結構:偏正式
- 感情色彩:貶義
- 產生年代:古代
- 常用程度:一般
語義溯源
歷史用例
語法特徵
- 作謂語時多用於論斷性陳述,如"此事若拖延處理,終將及溺呼船"
- 作賓語時常與"如同""猶如"等比喻詞搭配,如"這種應對方式無異於及溺呼船"
- 作定語時多修飾具有消極語義的名詞,如"及溺呼船的決策失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