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鵝龍

原鵝龍

原鵝龍(學名:"Procheneosaurus")意為“在鵝龍之前”,過去因為其小型頭骨與眼睛前方的低矮顱頂,而被分類於鴨嘴龍科。

基本介紹

  • 中文學名:原鵝龍
  • 拉丁學名:Procheneosaurus
  • :動物界
  • 鴨嘴龍科
簡介,分類,發現及歷史,

簡介

亞冠龍(學名Hypacrosaurus)又譯高背龍,是鴨嘴龍科下的一屬恐龍,與冠龍的外貌相似。就像冠龍般,亞冠龍有高及圓的中空頭冠,但卻沒有那么大及筆直。它的名稱的意思是“接近最高的恐龍”,是因它幾乎與暴龍一樣大。亞冠龍的兩個物種都是生活於上白堊紀的加拿大艾伯塔省及美國蒙大拿州,約7600萬至6800萬年前,且是北美洲最晚發現的有頭冠、且化石狀況良好的鴨嘴龍科恐龍。長期以來,亞冠龍是一個沒有太多研究的屬;直到1990年代,才仔細研究了蛋巢、蛋及剛孵出幼體。
原鵝龍目前被視為是無效的恐龍,而其化石被認為屬於不同賴氏龍亞科的幼年個體。
在彼得·達德森(Peter Dodson)在1975年研究中,首次將原鵝龍的原有化石歸類於冠龍賴氏龍;後來的研究,另增加了亞冠龍。原鵝龍過去有5個種,包含:P. praeceps、寬齒原鵝籠(P. altidens)、短顱原鵝龍(P. cranibrevis)、豎額原鵝龍(P. erectofrons)、以及P. convincens。前四者發現於北美洲,第五種發現於亞洲
在1920年,加拿大古生物學家威廉·狄勒·馬修(William Diller Matthew)將一個位在美國自然歷史博物館的頭骨與骨骸的照片,命名為原鵝龍(Procheneosaurus),該化石出土於加拿大亞伯達省的恐龍公園組,年代為上白堊紀的晚坎潘階。原鵝龍的命名普遍不認為具有效性,而該標本後來被建立為Tetragonosaurus。但是,理查·史旺·納爾(Richard Swann Lull)反對Tetragonosaurus的用法,繼續使用原鵝龍。
模式種P. praeceps是由威廉·帕克斯(William Parks)在1931年命名,根據一個發現於恐龍公園組的頭骨命名。在當時,帕克斯原本將該種建立於Tetragonosaurus之內,並包含了馬修命名原鵝龍的最初標本。P. praeceps的頭骨現屬於賴氏賴氏龍(Lambeosaurus lambei)。儘管原鵝龍的命名早於賴氏龍,賴氏龍仍是有效名稱。
寬齒原鵝龍也發現於恐龍公園組,原本為寬齒糙齒龍(Trachodon altidens),是在1942年由理查·史旺·納爾與尼爾達·萊特(Nelda Wright)改歸類於原鵝龍。寬齒原鵝龍的化石只有一個上頜骨,可能也屬於賴氏龍,但難以確定。
短顱原鵝龍也是發現於恐龍公園組,是在1935年由查爾斯·斯騰伯格(Charles Mortram Sternberg)命名,當時為Tetragonosaurus的一種。化石大於其他種。彼得·達德森認為該種是冠龍的幼年個體。新的研究顯示,根據模式標本的頭骨關節,該化石是個賴氏龍的幼年個體,而其他化石則屬於冠龍。
豎額原鵝龍是由帕克斯命名,當時為Tetragonosaurus的一種,化石是一個發現於恐龍公園組的頭骨。彼得·達德森認為該種是冠龍某一種(C. casuarius)的幼年體。另外一個骨骼,發現於美國蒙大拿州雙賣迪遜組,年代為上白堊紀的晚坎潘階,似乎是斯氏亞冠龍(Hypacrosaurus stebingeri)的幼年個體。
P. convincens的化石是一個幾乎完整骨骼,只缺少口鼻部與尾巴末端,發現於哈薩克斯坦,年代為白堊紀晚期。該種是由蘇聯古生物學家羅特傑斯特文斯基(Anatoly Konstantinovich Rozhdestvensky)再1968年命名。P. convincens可能是鹹海牙克煞龍(J. aralensis)的異名,也可能足以成立個別的屬。
由於亞冠龍的高神經棘及特殊頭冠形狀,很容易將它們從有冠的鴨嘴龍科(即賴氏龍亞科)中辨識出來的。神經棘的長度是其連線的脊椎高度的5-7倍,使它的背部很高。頭顱骨上的空心冠很像冠龍的頭冠,但其頂部更尖,沒有那么高,兩邊較寬,及在後部有小型的骨質突起物。亞冠龍不像其他的賴氏龍亞科,頭冠的氣道並不呈S形。亞冠龍估計約有9.1米長,體重達4公噸。它的骨骼很像大部份的鴨嘴龍科,唯臀部有一些獨特的特徵。它是雙足或四足的草食性恐龍。已知的兩個物種高棘亞冠龍(H. altispinus)及斯氏亞冠龍(H. stebingeri),若以一般的方法是不能區分的,因為斯氏亞冠龍被描述成為早期賴氏龍及後期亞冠龍的過渡物種。斯氏亞冠龍成體的頭顱骨很像高棘亞冠龍的頭顱骨,兩者的頭顱骨側面非常相似。

分類

自從研究了它的頭顱骨後,亞冠龍就被分類在鴨嘴龍科下的賴氏龍亞科,這個分類一直被沿用至今。在賴氏龍亞科內,亞冠龍很接近賴氏龍及冠龍。在1994年,傑克·霍納(Jack Horner)及菲力·柯爾(Phil Currie)提出斯氏亞冠龍是賴氏龍與高棘亞冠龍的過渡物種。而在1989年,Michael K. Brett-Surman則提出亞冠龍及冠龍是同一個屬。這些屬(尤其是冠龍及亞冠龍)都是賴氏龍亞科中,冠飾為榔頭狀或罩狀的演化支,這個分支有時不正式的稱為賴氏龍族。在2004年,Daisuke Suzuki等人在重新描述日本龍時,發現日本龍與斯氏亞冠龍之間很親密,顯示亞冠龍可能是並系群的。但這個說法卻被推翻,從一個更完整的賴氏龍亞科分析中,亞冠龍的兩個物種形成了一個分支,與冠龍及扇冠大天鵝龍是近親,但不包括日本龍。

發現及歷史

亞冠龍的正模標本是由巴納姆·布郎(Barnum Brown)於1910年替美國自然歷史博物館挖掘的。這些標本(編號AMNH 5204)發現於加拿大艾伯塔省紅鹿河附近的馬蹄鐵峽谷組,年代為上白堊紀的早馬斯特里赫特階,由部份顱後骨骼構成,包括幾節脊椎及部份骨盆。布郎於1913年描述了這些遺骸與其他顱後部分,並建立成亞冠龍屬,一個類似櫛龍的新屬。當時並沒有發現頭顱骨,但後來卻發現及描述了兩個頭顱骨。
在這段期間,小型、有冠的鴨嘴龍科化石都被描述成獨立的屬及種。最先被描述為亞冠龍的就是鵝龍(Cheneosaurus),它的化石是從馬蹄鐵峽谷組發現的一個頭顱骨及一副四肢骨頭、脊椎及骨盆。後來,威廉·狄勒·馬修(William Diller Matthew)將美國自然歷史博物館內的編號AMNH 5340化石命名為原鵝龍(Procheneosaurus),這個化石是從蒙大拿州的雙麥迪遜組發現的。在1970年代前,這兩個分類單元都承認為有效的屬,直至彼得·達德森(Peter Dodson)證明了鵝龍很有可能是賴氏龍亞科的幼體為止。雖然他最關切的是屬於恐龍公園地層的冠龍及賴氏龍,但他仍指出鵝龍應該包含了現今高棘亞冠龍的幼體。這個建議後來被接納,但卻沒有被正式地檢驗。發現於雙麥迪遜組的原鵝龍,與其他經達德森研究的標本不同,而有理由相信原鵝龍與直至1994年才命名的斯氏亞冠龍,兩者可能是同一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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