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洛尼亞宣言

博洛尼亞進程的綱領性檔案。由29個歐洲國家的教育部長於1999年義大利博洛尼亞正式簽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博洛尼亞宣言
  • 簽署時間:1999年6月
  • 簽署地點:博洛尼亞
  • 簽署方:歐洲29個國家
  • 目的:促進師生和學術人員流動等
  • 法律效力:具有約束力的文書
背景,概況,後續,

背景

歐洲各國的高等教育體系結構複雜,彼此相異,導致跨國人才交流和留學的諸多不便。1997年4月8-11日,歐洲理事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葡萄牙首都里斯本召開會議並通過了《歐洲地區高等教育資格承認公約》(簡稱《里斯本公約》)。該公約是歐洲地區涉及高等教育的唯一具有約束力的文書,是奠定“博洛尼亞進程”的基礎檔案。1999年6月,歐洲29個國家的教育部長在博洛尼亞舉行會議,共同探討2010年建成歐洲高等教育區並完善歐洲共同的高等教育體系等問題,並簽署了《博洛尼亞宣言》。

概況

宣言的主要目標包括:
Ⅰ 建立容易理解以及可以比較的學位體系;
Ⅱ 致力於建立一個以兩階段模式(本科-碩士/博士)為基礎的高等教育體系;
Ⅲ 建立學分體系;
Ⅳ 促進師生和學術人員流動,克服人員流動的障礙;
Ⅴ 保證歐洲高等教育的質量;
Ⅵ 促進歐洲範圍內的高等教育合作。

後續

在隨後的部長級雙年度評價會議上,各國又共同發布了《布拉格公告》(2001年)、《柏林公告》(2003年)、《柏根公告》(2005年)以及《倫敦公告》(2007年)。
下一次雙年會於2009年4月28-29日在比利時魯汶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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