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

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

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票樣,分為10元、20元、50元三種。主體圖案採用的是中國傳統剪紙圖案中一頭昂首挺胸的牛的形象,牛身上還匯聚了南京的市花梅花的圖案,不僅具有濃郁的民族氣息,還融入了南京特色。底紋採用傳統的波浪紋元素和“南京旅遊”拼音縮寫NJLY字母的組合。波浪紋既代表南京“山”和“水”的形體,又寓意處處和諧的景象。同時,每個月消費券的顏色都不一樣。消費券是有價抵用券,在指定消費點抵扣同等額度的消費費用,可在選定的鄉村旅遊景點使用,也可在景區內的住宿、餐飲等延伸行業使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
  • 主體圖案:中國傳統剪紙圖案牛的形象
  • 面額:分為10元、20元、50元
  • 使用:南京
如何發放,如何領券,如何使用,搖號結果,南京旅遊局答疑:如何正確使用“旅遊券”,

如何發放

本次消費券發放通過搖號方式進行,搖號主要是從玄武區、白下區、秦淮區、建鄴區、鼓樓區、下關區、雨花台區、棲霞區江南八區89萬戶家庭中,選取20萬戶“幸運家庭”,每戶發放100元“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 居民憑券可以在建鄴區、雨花台區、棲霞區、江寧區、浦口區、六合區、溧水縣、高淳縣指定的37個鄉村旅遊點抵扣同等額度的消費費用。 此次發放活動的旅遊券消費時間為3月-6月,不過鄉村旅遊消費券標有使用月份,按月使用,有效期為當月。

如何領券

中獎家庭帶上戶口簿和戶籍內任一居民的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社區領取,逾期未領的作自動棄權處理。搖號結果和消費券會通過區旅遊局發放到各街道,再到社區,“根據市民領券的時間分批發放到社區”。居民戶口簿編號的最後兩位數字與搖號產生的號碼一致的,可憑戶口簿及本戶籍內任一居民的身份證,在每個月的規定領取時間內,到戶籍所在地社區填寫“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發放登記表”,領取當月的“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屆時市民將會領到一個紅色信封,內含100元的 “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其中10元一張,20元2張,50元一張)、一份37個指定消費點的宣傳單頁、一封致市民朋友的信。信封的背面有“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的使用規定及市、區、縣旅遊局諮詢、投訴電話。

如何使用

每次抵扣不超過消費總額的50%, 持身份證消費,券面登記消費者姓名。 券可累計使用,每次抵扣額度不能超過一次消費總額的50%,每次消費券使用最高限額為500元。需要解釋的是,券允許友情贈送,一個家庭可以擁有不只100元的消費券,使用時不要超過500元的限額就可以了。消費者須在券面登記身份證號,並持有效身份證直接消費使用,並在票面左下角身份證號碼一欄,簽下本人名字後才能用。指定消費點須核對持券者的有效身份證件,不得收取假冒、手續不全、塗改、污損、過期的“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券不記名、不掛失、不找零、不兌換現金,不得買賣交易,持券者須在消費券規定的期限內使用。

搖號結果

戶籍編號最後2位
27、89、46、14、19
02、87、98、13、93
42、20、60、63、12
49、10、26、38、11
領券時間
2月20日-3月6日
3月17日-3月31日
4月16日-4月30日
5月17日-5月31日
使用有效期
3月份
4月份
5月份
6月份

南京旅遊局答疑:如何正確使用“旅遊券”

消費券為何必須實名使用 問:上周日,記者在一個鄉村旅遊消費券的指定消費點看到,結賬時,市民董先生掏出消費券準備抵扣部分飯錢,但拒絕拿出自己的身份證,也不願意在消費券的左下方填寫自己的身份證號碼。董先生說:“萬一我的名字、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被泄漏出去,被不法分子盜用做違法的事情怎么辦?”
答:鄉村旅遊消費券的使用規則之一,就是採用“實名制”消費。市民在使用時,必須提供身份證,並在票面左下角身份證號碼一欄,填寫身份證號及本人名字後才能用。
這是為了防止指定的消費點出現違規收券的行為。市民拿著消費券消費,券所產生的費用都是由政府買單的,實名後可以最大程度上保證每張券確實是市民來消費的。此外,37家指定消費點都與旅遊部門簽訂了協定,承諾絕不會對外泄露消費券使用者的個人身份信息。一旦發現有消費點泄露消費者信息,我們會將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記者謝臻)
消費券的面額能否再小點
問:上周日,在江心洲農俗園購買草莓的陸女士說,她買了一箱35元的草莓,按照使用規則,可以使用15元消費券,但現在的消費券面額最小是10元,不是很方便。她建議,4、5、6月份再發放的消費券,能否加印5元面額的?
答:從3月1日開始,我們已分組對指定消費點的消費情況進行綜合調研。對於部分市民提出的加印小面額消費券問題,旅遊部門將在調研基礎上予以考慮。
每次抵扣額度能否超過50%
問:3月1日,一個指定消費點的草莓種植戶胡先生賣了4箱總計100元的草莓,一時沒想起來,收取了市民90元的鄉村旅遊消費券和10元現金。請問這對消費券兌換現金是否會產生影響?
答:鄉村旅遊消費券設定了每次不超過50%的使用比例,是因為發放消費券的主要目的在於拉動消費,如果全額使用消費券,很顯然失去了“拉動消費”的意義。因此,希望鄉村旅遊點對工作人員加強培訓,嚴格執行鄉村旅遊消費券的使用方法和使用規定。目前,旅遊部門正對鄉村旅遊消費券指定消費點進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訪,如果發現違規操作的行為,不僅要取締其作為指定消費點的資格,還將給予經濟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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