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寧區環境保護局

南京市江寧區環保局於1989年12月正式成立,是江寧區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轄區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下設辦公室、污染控制科、自然保護科、政策法規科、環境監測站、環境監察大隊等6個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江寧區環境保護局
  • 地點:南京市江寧區
  • 時間:1989年12月
  • 類型:保護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編制全區環境保護規劃、計畫,參與研究制定地方性環境保護規章與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參與制定全區經濟和社會中長期規劃、國土開發整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區域經濟開發計畫、產業發展規劃及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參與審核開發區建設、城鎮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和削減計畫;協調解決環境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三)監督管理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監督管理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執行污染限期治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推進能源結構的調整;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環境保護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
(四)監督管理全區自然環境保護和農村生態環境的保護工作;監督檢查自然保護區、風景遊覽區、名勝古蹟等環境保護工作;指導生態區建設。
(五)調查處理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受同級政府委託,處理涉及轄區外的環境污染事故和環境污染糾紛;辦理有關環境保護人大提案、政協定案和信訪工作;負責跨地區涉及污染的治理和協調,協助市主管部門對區域內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進行調查和處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污染源治理資金的管理工作。
(六)負責本區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編制本區環境質量報告書;
(七)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排污收費、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限期治理等環境管理制度,對各類污染物排放實施監督管理;按管理許可權,審批本區開發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區域開發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
(八)負責本區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區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監督環境監測制度、規範的實施;組織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編制環境質量報告;
(九)組織推廣環境保護實用技術;組織本區環境保護知識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在大、中、國小和成人教育、培訓中心開展環境教育和社會環境宣傳教育工作;
(十)負責本區環境保護隊伍的建設工作,組織本區環境保護系統在職人員崗位培訓。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南京市環保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進入新世紀以來,江寧區環境保護局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成長方式轉變為主線,以創建國家生態區為抓手,以清理整頓不法排污企業、解決民眾關注的環境熱點難點問題為重點,堅持“環保優先”方針,積極倡導“保護生態謀發展,建設生態快發展,經營生態大發展”理念,情系民情民生,改善生態環境,重點實施“碧水、藍天、綠色、寧靜”四大工程,全區環境質量有了前所未有的改善。江寧區環保局先後被國家環保總局表彰為創建生態示範區優秀組織,被江蘇省環保廳表彰為行政執法、排污費徵收、綠色社區創建、環境教育宣傳先進單位,被南京市政府表彰為法治南京建設為民辦實事先進單位,被南京市環保局表彰為行政執法責任制、環境監察、環境監測先進工作集體,被江寧區委、區政府表彰為三個文明建設先進集體、文明單位、文明城區創建、質量興區、“四五”普法、綠化工作、建議提案辦理、行政執法、價格調控和治亂減負目標責任制考核先進單位。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調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會議組織、黨務人事、文電處理、檔案資料、安全保衛、公務接待和群團工作等行政事務;負責機關政務信息、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全區環保信息化建設工作的組織實施。擬訂並組織、指導和協調實施全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計畫;負責全區重大環保新聞的審核、發布,協調環境新聞報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環境教育、培訓;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收集、分析、報送環境輿情動態信息;承擔全區環境保護社會表彰和各類環境獎項的推選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區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和環保專項資金使用計畫;負責全區排污費徵收管理與使用等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參與環保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對外交流合作等外事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環境投訴、諮詢服務工作,負責環境信訪投訴的分發、辦理、回復,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和領導批件、領導信箱的辦理。
政策法規科
擬定全區環境保護政策和巨觀戰略,參與制定區內財政、稅收、貿易、信貸、證券、保險、價格、收費等領域的環境經濟政策,組織對環境政策法規實施情況進行後評估;負責推行環保行政執法責任制,參與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指導和監督環境保護依法行政;負責管理行政處罰工作;組織環境保護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行政訴訟等工作,指導全區環保系統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負責實施企業環境行為評價、公開工作;組織對有關單位環保守法情況進行後評估、論證和審核工作;負責全區環境保護普法工作,組織環境法制培訓,負責局機關行政執法證件的管理;負責全區企業上市和上市企業再融資的環境保護核查工作。
環境影響評價科
負責全區環境監測管理工作;負責環境保護科技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按規定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行業(產業)發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檔案;負責全區區級許可權內除核與輻射以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的審批和竣工環保驗收工作;參與區級許可權以上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和各類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的審查;負責處理本區跨區域建設項目環境管理中的糾紛;提出區域和行業限批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環境影響後評價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施工期的環境監理工作;協助國家、省、市環保部門對本區環境影響評價持證單位和環境管理諮詢中介機構進行管理。
污染防治科
組織實施大氣、水、噪聲的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全區污染源限期治理、行政代執行等環境管理制度;組織編制大氣、水、噪聲的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擬訂和監督實施區重點流域、重點區域、重點污染企業的污染防治規劃;負責對區直管企業、有關行業等工業污染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協同有關部門管理污染企業搬遷、實施污染集中控制、淘汰污染嚴重的落後工藝和設備;指導環境污染防治示範工程建設。負責對全區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機動車污染防治規劃、年度計畫及政策措施。負責落實市規定的減排目標任務。組織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並監督管理,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組織制訂和實施污染減排計畫,督查、督辦、核查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負責全區排污權交易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區污染源普查工作。組織企業循環經濟試點、清潔生產審核。
固廢和核與輻射管理科
負責對全區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制訂全區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規劃;組織實施全區固體廢物申報登記;負責關、停、並、轉、遷工業企業污染場地監督管理;制定處理全區危險廢物轉移以及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預案。負責對全區核與輻射安全及輻射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協助國家、省、市環保部門對本區輻射工作單位安全許可證的核發和放射性同位素轉讓、轉移活動的審批和備案以及電離輻射和電磁輻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的審批及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負責全區放射性廢物處置的監督管理;歸口管理全區輻射污染事故、糾紛的調查處理。
自然生態保護科
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區環境保護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排污費徵收計畫;編制全區控制和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計畫;參與制訂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計畫,以及國土開發整治規劃、區域經濟開發規劃、產業發展規劃、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制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組織協調環境保護國際條約區內履約的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組織編制生態功能區劃,指導、協調各類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和自然保護區環境保護工作。協調相關部門開展生態保護工作,提出新建自然保護區設立建議,提出區級自然保護區審批建議。協調和監督檢查野生動植物、珍稀瀕危物種保護和濕地環境保護工作;牽頭負責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生態狀況評估,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資源開發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指導旅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生態示範創建工作,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指導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考核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責任制履行情況;監督管理農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指導生態農業建設;組織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組織協調鄉鎮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中央、省、市財政農村環保專項資金項目。負責生活飲用水源地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實施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擬訂全區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飲用水源地環境治理和監控項目計畫,協助有關部門組織申報、利用國家、省、市級財政流域污染治理專項資金的項目。
環境監察大隊
宣傳貫徹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轄區內的單位和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各項環保制度在轄區內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對生態破壞事件進行監督檢查;調查環境污染事故和環境污染糾紛並參與處理;負責排污費的徵收;對違反環保法規的單位、個人及其他組織進行調查取證,並可在委託許可權範圍內對環境違法案件實施行政處罰。
環境監測站
負責對環境空氣、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固體廢棄物、噪聲、生物及生態狀況的監測;負責分析排污單位申報的污染物排放濃度和總量的數據,並對各排污單位的排放源進行監督性監測;負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監測;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和污染源限期治理達標驗收監測;負責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環境污染糾紛仲裁監測;負責開展環境監測科研工作,分析污染因子在環境中的運動規律,掌握環境質量狀況及生態環境變化趨勢,開展環境質量的預測,預報工作;負責建立環境監測動態資料庫,及時向上級業務部門和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本轄區各種環境質量數據,環境統計數據,排污單位申報的有關信息和突發性事故等。

領導信息

王 平,男,江寧區環境保護局局長、黨總支部書記,負責全面工作。主持局全面工作,兼管人事、財務、資產管理方面工作。
安開興,男,江寧區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分管環境監測工作。負責環境監測、全面小康環境質量方面的工作。
何明進,男,江寧區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分管開發建設科、固體廢物和核與輻射管理科。負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固體廢物管理、核與輻射管理方面的工作。
楊林富,男,江寧區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分管政策法規科、環境監察大隊。負責法規宣傳、企業環境行為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案件審查、行政處罰後督察、平安法治創建、市區長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科室及事業單位環保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督查、環境監察執法、污染事件調查處理、排污收費、信訪信箱及提案議案辦理方面的工作。
於 萍,女,江寧區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分管辦公室、污染控制科(污染總量減排辦公室)、自然生態保護科。責環境綜合整治管理、污染物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發放、飲用水源保護、農村環境保護、生態系列創建(生態文明區、生態街道、生態村、生態社區、生態學校、生態賓館、生態家庭)、紀檢監察、黨建、工青婦、文明行業建設、行風評議、老幹部、扶貧方面的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江寧區秦淮路58號天恆大廈5-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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