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項共同建議

2011年5月8日,第七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閉幕式上,中國國民黨副主席蔣孝嚴表示,本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經過兩天,與會人士圍繞“深化兩岸合作,共創雙贏前景”的主題,就大陸“十二五”規劃與台灣中長期經濟發展構想(黃金十年)、“《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ECFA)實施與促進兩岸經濟發展”、“兩岸文教合作與青年交流”三項議題展開深入討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九項共同建議
  • 會議時間:2011年5月8日 
簡介
與會各界人士經過充分交流研討,提出十九項“共同建議”:
1、以大陸“十二五”規劃與台灣中長期經濟發展構想(黃金十年)為契機,積極落實ECFA,擴大兩岸經濟合作領域,提升合作層次,完善合作機制,促進共同發展和繁榮。
2、完善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確保ECFA早期收穫計畫順利、有效實施。考量雙方的實際情況,積極推動後續商談,按照平等互惠、循序漸進的原則,商簽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爭端解決等後續協定,逐步實現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制度化、自由化。
3、因應經濟全球化及區域經濟整合持續發展,兩岸應繼續加強合作,研討共同參與華人經濟區及連線區域經濟合作機制的可行性,提升應對國際競爭和抵禦外部風險的能力。
4、加強核電安全交流與合作。支持兩會將核電安全納入商談議題。推動兩岸建立核電安全信息通報機制,加強兩岸核電安全專業機構合作,針對核電事故應急管理與安全技術進行深入交流,提高兩岸核電安全水平,共同預防核電事故。
5、深化兩岸產業合作。合力建構完整的產業鏈與價值鏈,推動創新、品牌、行銷、通路等交流合作。加速產業標準合作,發展產品之相互認證機制,共同推進產業標準的研究與制定,共同開發國際市場。推動兩岸新興產業研發合作。加強現代服務業交流合作,探索科技服務業的培育和創新模式。
6、深化兩岸金融業合作。加強兩岸金融監管合作,共同維護兩岸金融市場穩定。依互利互惠原則,務實推動兩岸互設金融機構,積極為雙方金融業準入提供便利。推動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
7、鼓勵兩岸中小企業加強合作。建立兩岸中小企業交流合作平台,擴大中小企業參與兩岸經貿合作領域,協助中小企業加快轉型升級,增強其應對市場競爭和適應技術變革的能力。
8、深化兩岸農業合作交流。鼓勵兩岸農業界共同推進兩岸農業科技經營創新,發展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業。共同努力建立暢通、有序、常態的兩岸農產品貿易渠道。加強兩岸在農業智慧財產權保護、農產品商標及品種權保護、食品安全、檢驗檢疫等方面的合作,逐步解決兩岸農產品貿易的相關問題。
9、推進兩岸雙向投資。共同營造有助兩岸資源互補、產業合作的投資環境,逐步減少相互投資限制,以利雙方企業在兩岸進行合理布局,共同開拓全球商機。
10、儘快商簽兩岸投保協定。充分發揮既有平台和機制的作用,妥善解決台商關切的問題,切實保障台商合法權益及其人身安全。
11、加強對大陸台資企業的輔導和扶持。協助台資企業利用大陸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擴大內需市場機遇,把握ECFA實施的有利時機,調整發展策略和市場布局,實現轉型升級和持續發展。鼓勵和支持兩岸有關方面舉辦形式多樣的台灣名品展,擴大台資企業產品內需市場的銷售通路。支持台灣民眾在大陸創業,並提供就業便利。
12、構建兩岸交流合作新平台。鼓勵兩岸企業共同參與海峽西岸經濟區以及重慶兩江新區、天津濱海新區等大陸新經濟區的開發與合作。
13、推動建立兩岸文化交流與合作的機制。繼續創造各種有利條件,逐步擴大兩岸文化交流規模,促成文化信息交流管道的多元化,實現兩岸文化交流的制度化與常態化。鼓勵兩岸民間團體開展文化交流,深化兩岸在文化創作、研究、推廣等領域的合作。
14、繼續推動兩岸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擴大兩岸出版物貿易、著作權貿易及影視業合作,加強技術合作與項目合作,共同開拓海外華文市場,增強中華文化的國際傳播力和影響力。拓展交流合作管道,加強業務往來和溝通協調,並探討市場準入與通路議題,增強兩岸文化產業實力。
15、落實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定。強化協處機制,共同防止搶注及打擊仿冒盜版等侵權行為。持續進行業務主管部門人員交流,提升兩岸智慧財產權的創新、運用、管理和保護水平。
16、加強兩岸青年交流。推動兩岸青年交流制度化,構建實質交流平台。鼓勵兩岸學校、青年團體建立聯繫及交流互訪機制。舉辦兩岸青年交流、寒暑假營隊活動,促成更多兩岸青年參與。
17.支持兩岸青年就業創業與合作交流。鼓勵兩岸青年就職業生涯規劃與提高就業競爭能力相關議題進行交流座談,加強兩岸青年創業團體互訪交流,推動兩岸大專院校創業競賽活動與交流,培養兩岸青年的創新思維。
18. 深化兩岸教育交流與合作。加強以中華傳統文化為主題的兩岸青少年教育。開展形式多樣的合作辦學,鼓勵兩岸互設學生服務機構,促進兩岸教育事業共同發展。
19. 針對論壇達成的共同建議,積極推動與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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