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微電影產業協會

北京微電影產業協會

北京微電影產業協會,是由金山投資集團、中影經紀、中國藝術職業教育學會、陝西衛視、華夏城市網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醫藥教育協會、北京國際著作權交易中心、北京眾先知時代國際廣告傳媒有限公司、北京富凱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北京紅房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北京緣成中視傳媒廣告有限公司、北京柏美亞洲文化發展中心有限公司、鴻天傲國際公關傳播機構等單位自願聯合發起,經北京市民政局核准登記的非營利社會團體。2014年4月27日,在北京釣魚台大酒店舉行了北京微電影產業協會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暨成立大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微電影產業協會
  • 外文名:BeijingMicroFilmIndustryAssociation
  • 性質: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 成立時間:2014年4月27日
協會簡介,業務範圍,協會領導,協會章程,

協會簡介

北京微電影產業協會由金山投資集團董事長宋保達發起籌備,籌備期間得到了廣大企業的熱烈回響,並得到政府相關部門和聯合發起單位的支持和幫助,經過北京市民政局同意於4月1日正式批覆。協會匯聚了國企、民營企業、投資機構、社會團體等多方力量,致力於團結微電影行業企業與人士,為規範發展微電影產業,推進微電影不斷創新,擴大對外合作與交流,繁榮發展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事業作出貢獻。
北京微電影產業協會自4月27號在召開成立大會以後,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和認可,北京微電影產業協會已經吸收了上千家會員單位和百餘位個人會員,不僅有文化領域、影視領域企事業單位和社團機構,還有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單位,會員數量多,行業範圍廣,成為推動微電影文化產業發展的重要力量,在全國的微電影事業中具有標桿性意義。
協會雖然具有官方色彩,但北京微電影產業協會不同於一般的協會模式,本協會採用現代企業化的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協會的服務能力,協會下設秘書處、財務部、會員部、外聯部、辦公室等直屬辦事部門,同時還成立了顧問委員會、專家委員會、投融資中心、經紀中心、培訓中心、製作中心、發行中心、審核中心、產業研究中心,成為國內規模最大、影響力最強、服務能力最好的微電影協會。
北京微電影產業協會
未來3年內,協會將發展到上萬個會員,充分整合資源,凝聚大眾的力量,共同推動微電影產業的發展和繁榮。協會將每年評選微電影優秀作品和優秀人才;深入探索微電影發展,提高微電影作品的藝術質量和商業價值;建立完善資源共享平台;創立微電影基金會;完善服務功能,為企業解決人才、資金等問題;建立微電影創業園區,打造微電影產業全產業鏈和全國知名的拍攝基地。

業務範圍

(一)為研究微電影產業發展,搭建統一的議事平台;
(二)收集、整理和分析行業信息,發布權威報告;
(三)研究制定行業規範、標準和管理辦法;(四)積極主張維護行業合法權益;
(五)加強與國內外相關協會和機構的聯繫,組織開展培訓考察、學術交流、技術合作及舉辦專題展覽等活動;
(六)培養行業專門人才,指導企業內訓及加強管理;
(七)宣傳推廣優秀企業產品及人才項目等。

協會領導

會長:
宋保達 金山投資集團 董事長
副會長:
張重慶 中國集團公司促進會 秘書長
鄧凌燕 中影演藝經紀(北京)有限公司 項目部副經理
趙大志 中國藝術職業教育學會 辦公室主任
王仁傑 中國醫藥教育協會 常務副秘書長
王放 華夏五洲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經理
邱強 華夏城視網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
江小魚 北京眾先知時代國際廣告傳媒有限公司 董事長
梁先鋒 北京富凱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總經理
葉進 北京紅房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總經理
梁漢森 北京緣成中視傳媒廣告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萬民 北京柏美亞洲文化發展中心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志新 鴻天傲國際公關傳播機構 董事長
李傳勇 中傳世紀(北京)文化產業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長
黃漢林 北京搜信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總經理
袁禹友 北京中微影業有限公司 董事長
監事長:
張俊奇 北京微影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總經理
秘書長:
侯彥軍 北京國業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總經理
常務副秘書長:
宋寒 北京中微影業有限公司 經理
副秘書長:
陳遠良 著名編導
喬家謀 著名編劇
付一然 中國下一代教育基金會 秘書長助理兼項目部主任
康燕寧 中國作家出版集團 編輯
楊罡 北京鳳凰樹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 總經理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團體定名為:北京微電影產業協會。英文名稱是BeijingMicroFilmIndustryAssociation,縮寫BJMFIA。
第二條 本團體由金山投資集團等單位自願聯合發起成立,是經北京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努力團結微電影行業企業與人士,為規範發展微電影產業,推進微電影不斷創新,擴大對外合作與交流,繁榮發展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事業作出貢獻。
第四條 本團體接受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北京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團體的辦公住所:北京市豐臺區西四環中路112號閱園6號樓801室。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團體的業務範圍:
(一)為研究微電影產業發展,搭建統一的議事平台;
(二)收集、整理和分析行業信息,發布權威報告;
(三)研究制定行業規範、標準和管理辦法;
(四)積極主張維護行業合法權益;
(五)加強與國內外相關協會和機構的聯繫,組織開展培訓考察、學術交流、技術合作及舉辦專題展覽等活動;
(六)培養行業專門人才,指導企業內訓及加強管理;
(七)宣傳推廣優秀企業產品及人才項目等。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團體由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在本團體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自願繳納會費。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權;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的合法權益和聲譽;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監事;
(三)審議理事會、監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重大變更和終止事宜;
(五)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每屆三年。召開會員大會30日前,應將會議準備材料送至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審查,確認符合開會條件後方可召開。召開會員大會後將會議紀要及有關材料報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按規定辦理成立登記手續。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本團體設理事會,理事會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的設立和辦公住所的變更;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接受監事會提出的對本團體違紀問題的處理意見,提出解決辦法並接受其監督;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第二十一條 本團體的會長、副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二條 本團體的會長任期不超過兩屆。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時擔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條 本團體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四條 本團體副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協助會長工作;
(二)負責分管的工作
(三)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五條 本團體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六條 本團體設監事會,由3人組成,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向會員大會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一)選舉產生監事長;
(二)出席理事會;
(三)監督本團體及領導成員依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開展活動;
(四)督促本團體及領導成員依照核定的章程、業務範圍及內部管理制度開展活動;
(五)對本團體成員違反本團體紀律,損害本團體聲譽的行為進行監督;
(六)對本團體的財務狀況進行監督;
(七)對本團體的違法違紀行為提出處理意見,提交理事會並監督其執行。
第五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七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條 本團體按照會員大會制定或修改的會費標準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九條 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條 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一條 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二條 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政府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收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 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四條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五條 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終止程式
第三十六條 本團體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七條 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同意。
第三十八條 本團體終止前,須在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九條 本團體經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條 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經2014年4月27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自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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