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行第二次第三產業普查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行第二次第三產業普查的通知(京政辦發[2003]20號)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行第二次第三產業普查的通知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發布日期:2003-05-14
  • 生效日期:2003-05-14
【發布單位】北京市
【發布文號】京政辦發[2003]20號
【發布日期】2003-05-14
【生效日期】2003-05-14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行第二次第三產業普查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3]20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行第二次全國第三產業普查的通知》(國辦發[2002]44號),市政府決定2003年在全市開展第二次第三產業普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義
普查的目的主要是查清本市第三產業發展的基本狀況,掌握其規模結構效益等信息。認真搞好第三產業普查,加快第三產業的發展,對於最佳化本市發展環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新北京、新奧運”戰略構想,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具有重要的意義;對於研究制定首都服務業發展規劃,最佳化服務業結構,改進和加強巨觀調控,開拓新的就業渠道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對於進一步規範和統一全市服務業的財務核算制度和統計調查制度,逐步完善服務業發展的監測、預警和信息發布制度,將發揮重要的促進作用。
二、普查對象和範圍
普查的對象是在本市從事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具體範圍包括:農、林、牧、漁服務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資源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等。
三、普查的內容和時間
普查的主要內容:單位標誌、從業人員、財務收支、資產狀況等。
普查的時期資料是2003年度,標準時點為2003年12月31日。
四、普查的組織和實施
第三產業普查是一項涉及面廣、技術要求高、參與部門多、工作難度大的重大社會系統工程。為了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經市政府批准,成立北京市第二次第三產業普查領導小組,負責全市普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市三產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及時協調解決普查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
按照全市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各區縣和街道、鄉鎮要建立相應的普查機構,負責本地區普查的組織和實施。各地區要切實加強對普查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密切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五、普查經費
此次普查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分級負擔,並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各級財政要積極支持普查工作,按時撥付普查經費,確保到位,並重點解決街道、鄉鎮的普查經費問題。
六、依法普查,做好宣傳工作
凡在本市轄區內從事第三產業的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及此次普查工作的具體要求,按時、如實地填報普查表,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
各級普查機構和有關宣傳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採取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第三產業普查的重要意義、主要內容和有關要求,動員被調查單位積極配合普查工作,為普查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附屬檔案:北京市第二次第三產業普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廳 印)
二00三年五月十四日
附屬檔案:
北京市第二次第三產業普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組 長:翟鴻祥 副市長
副組長:唐 龍 市政府副秘書長兼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丁向陽 市計委主任
崔述強 市統計局局長
成 員:肖 培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周 凱 市編辦副主任
霍學文 市委金融工委副書記
常 青 市經委總經濟師
程 紅 市商委副主任
周 河 市外經貿委副主任
張鳳福 市農委副主任
范魁元 市建委總經濟師
林雪梅 市市政管委副主任
線聯平 市教委副主任
張衛華 市公安局副局長
李新京 市民政局副局長
王曉明 市財政局副局長
郭克利 市勞動保障局副局長
王 珠 市文化局副局長
楊志強 市地稅局副局長
羅文閣 市工商局副局長
景曉東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溫子吉 市旅遊局副局長
簡保義 市國稅局總經濟師
顧兗州 市統計局副局長(兼普查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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