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品安全說明書

化學品安全說明書

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MSDS,國際上稱作化學品安全信息卡,是化學品生產商和經銷商按法律要求必須提供的化學品理化特性(如PH值閃點,易燃度,反應活性等)、毒性、環境危害、以及對使用者健康(如致癌,致畸等)可能產生危害的一份綜合性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化學品安全說明書
  • 外文名: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 縮寫:MSDS
  • 別稱:化學品安全信息卡
  • 學科:化學
簡介,國際貿易地位,編制難點,編寫規範,目錄,詳細填寫內容,測試,相關法規,聯合國,歐盟法規,歐盟法規,中國,

簡介

化學品安全說明書(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MSDS,國際上稱作化學品安全信息卡,是化學品生產商和經銷商按法律要求必須提供的化學品理化特性(如PH值閃點,易燃度,反應活性等)、毒性、環境危害、以及對使用者健康(如致癌,致畸等)可能產生危害的一份綜合性檔案。它包括危險化學品的燃、爆性能,毒性和環境危害,以及安全使用、泄漏應急救護處置、主要理化參數、法律法規等方面信息的綜合性檔案。
MSDSMSDS

國際貿易地位

美、歐等已開發國家對環境、職業健康的法律要求極為嚴格,在化學品的國際貿易中,供應商是必須要提供的。在美國、加拿大及歐洲國家,企業里都設有危險化學品管理部或職業健康及環境科學管理部,專門審核化學品供應商提供的MSDS,符合條件者供應商才有資格和採購部門進行下一步的商務接觸。

編制難點

編制高水準的MSDS難點在於:一是除化學品的理化特性外,化學品量化的毒理數據測試費用太高,數據獲得成本太大,特別是化學品有的是複合品或攙有副產品,其對環境、生物、人類等毒理數據更為複雜,所以同一種化學品的MSDS不見得一樣,但供應商提供的MSDS在企業使用中碰到對環境、健康等法律性的糾紛時,供應商如提供的MSDS不合格,必須要承擔其相應的法律責任。二是編制的MSDS必須要按照買方所在的國家和地區的有關危險化學品的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編制,然而各國,甚至一個國家各州有關化學品管理的法律法規通常也不一樣,甚至這些法律法規每月都有變化,所以編制的MSDS必須符合當時的買方所在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法規要求。

編寫規範

目錄

Section 1. Manufacture's Name and Contact Information
第一項:製造商和聯繫方法
Section 2. Hazardous Ingredients
第二項:危險化學品組分
Section 3. Physical/Chemical Characteristics
第三項:理化特性
Section 4. Fire and Explosion Hazard Data
第四項:燃燒與爆炸數據
Section 5. Reactivity Data
第五項:反應活性數據
Section 6. Health Hazard Data
第六項:健康危害數據
Section 7. Precautions for Safe Handling and Use
第七項:安全操作和使用方法
Section 8. Control Measure
第八項:防護方法
〖符合加拿大 WHMIS要求的MSDS應具備以下內容〗
Section 1. Product and Company Information
第一項:產品名稱和製造商信息
Section 2. Hazardous Ingredients
第二項:危險化學品組分
Section 3. Physical Data
第三項:物理特性
Section 4. Fire or Explosion Data
第四項:消防或燃爆數據
Section 5. Reactivity Data
第五項:反應活性數據
Section 6. Toxicological Properties
第六項:毒理學特性
Section 7. Preventative Measures
第七項:預防措施
Section 8. First Aid Measures
第八項:急救方法
Section 9. Preparation Information
第九項:編制信息
美國標準協會 ANSI以及國際標準機構ISO建議實行的MSDS內容
Section 1. Chemical Product & Company Information
第一項:化學品名稱和製造商信息
Section 2. Composition/Information on Ingredients
第二項:化學組成信息
Section 3. Hazards Identification
第三項:危害信息
Section 4. First Aid Measures
第四項:急救措施
Section 5. Fire Fighting Measures
第五項:消防措施
Section 6. Accidental Release Measures
第六項:泄漏應急處理
Section 7. Handling and Storage
第七項:操作和儲存
Section 8. Exposure Controls/Personal Protection
第八項:接觸控制和個人防護措施
Section 9. Physical and Chemical Properties
第九項:理化特性
Section 10. Stability and Reactivity
第十項: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Section 11. Toxicological Information
第十一項:毒理學信息
Section 12. Ecological Information
第十二項:生態學信息
Section 13. Disposal Considerations
第十三項:廢棄處置
Section 14. Transport Information
第十四項:運輸信息
Section 15. Regulatory Information
第十五項:法規信息
Section 16. Other Information
第十六項:其他信息

詳細填寫內容

1 化學品及企業標識(chemical product and company identification)
主要標明化學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地址、郵編、電話、應急電話、傳真和電子郵件地址等信息。
2 成分/組成信息(composition/information on ingredients)
標明該化學品是純化學品還是混合物。純化學品,應給出其化學品名稱或商品名和通用名。混合物,應給出危害性組分的濃度或濃度範圍。無論是純化學品還是混合物,如果其中包含有害性組分,則應給出化學文摘索引登記號(CAS號)。
3 危險性概述(haxards summarizing)
簡要概述本化學品最重要的危害和效應,主要包括:危害類別、侵入途徑、健康危害、環境危害、燃爆危險等信息。
4 急救措施(first-aid measures)
指作業人員意外的受到傷害時,所需採取的現場自救或互救的簡要處理方法,包括:眼睛接觸、皮膚接觸、吸入、食入的急救措施。
5 消防措施(fire-fighting measures)
主要表示化學品的物理和化學特殊危險性,適合滅火介質,不合適的滅火介質以及消防人員個體防護等方面的信息,包括:
危險特性、滅火介質和方法,滅火注意事項等。
6 泄露應急處理(accidental release measures)
指化學品泄露後現場可採用的簡單有效的應急措施、注意事項和消除方法,包括:應急行動、應急人員防護、環保措施、消除方法等內容。
7 操作處置與儲存(handling and storage)
主要是指化學品操作處置和安全儲存方面的信息資料,包括:操作處置作業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安全儲存條件和注意事項。
8 接觸控制/個體防護(exposure controls/personal protection)
在生產、操作處置、搬運和使用化學品的作業過程中,為保護作業人員免受化學品危害而採取的防護方法和手段。包括:
最高容許濃度、工程控制、呼吸系統防護、眼睛防護、身體防護、手防護、其他防護要求。
9 理化特性(physical and chemical properties)
主要描述化學品的外觀及理化性質等方面的信息,包括:
外觀與性狀、ph值、沸點、熔點、相對密度(水=1)、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飽和蒸氣壓、燃燒熱、臨界溫度、臨界壓力、辛醇/水分配係數、閃點、引燃溫度、爆炸極限、溶解性、主要用途和其他一些特殊理化性質。
10 穩定性和反應性(stability and reactivity)
主要敘述化學品的穩定性和反應活性方面的信息,包括:穩定性、禁配物、應避免接觸的條件、聚合危害、分解產物。
11 毒理學資料(toxicological information)
提供化學品的毒理學信息,包括:不同接觸方式的急性毒性(LD50、LD50)、刺激性、致敏性、亞急性和慢性毒性,致突變性、致畸性、致癌性等。
12 生態學資料(ecological information)
主要陳述化學品的環境生態效應、行為和轉歸,包括:生物效應(如LD50、LD50)、生物降解性、生物富集、環境遷移及其他有害的環境影響等。
13 廢棄處置(disposal)
是指對被化學品污染的包裝和無使用價值的化學品的安全處理方法,包括廢棄處置方法和注意事項。
14 運輸信息(transport information)
主要是指國內、國際化學品包裝、運輸的要求及運輸規定的分類和編號,包括:危險貨物編號、包裝類別、包裝標誌、包裝方法、UN編號及運輸注意事項等。
15 法規信息(regulatory information)
主要是化學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條款和標準。
16 其他信息(other information)
主要提供其他對安全有重要意義的信息,包括:參考文獻、填表時間、填表部門、數據審核單位等。

測試

所謂材料的安全,其實最關心的是三種人,一種是運輸者(可能泄漏),另一種是操作工人(可能接觸),最後一種是最終產品用戶(使用安全),當然環保方面也要考慮。
因此安全就是要了解材料(純淨物)或其成份(混合物)是否易燃、是否易爆、是否易反應、是否致病、是否劇毒、是否放射性、是否腐蝕性、是否易污染環境等等。所謂有關的測試就是要聲明上述情況。
事實上,不可能所有的參數都進行測試,而是要根據具體的物質,考慮到該物質或其成份有上述特徵者即可進行相關的物性測試,以保證上述三種人的安全。至於最基本的顏色、氣味、pH值比重等基本上是對該物質的基本特徵進行表述。
MSDS表格就是要聲明上述內容,並說明如何避免上述危險以及如果出現危險情況如何處理。

相關法規

聯合國

GHS(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籤制度)要求建立協調的危險信息公示,包括標籤和化學品數據說明書(MSDS)。

歐盟法規

REACH法規要求當產品滿足下述條件之一時,供應商需沿供應鏈向下游傳遞SDS:
  • 當物質或配製品根據67/548/EEC或1999/45/EC指令被分類為危險品,或配製品雖沒有被分類為危險品,但其中含有一定比例的SVHC或其他危險組分;
  • 根據REACH附屬檔案13,物質為持久性,生物累積性,毒性物質(PBT)或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積性物質(vPvB);
  • 物質由於上述條件之外的原因,被確定為SVHC。

歐盟法規

CLP(歐盟化學品分類、標籤和包裝法規)規定:2010年12月1日之後,物質必須按照CLP進行分類,那么產品是物質的SDS必須包含CLP的分類和標籤,且保留67/548/EEC附屬檔案1中的分類信息(第2部分)。

中國

中國GHS是由《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通則》、《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編寫規定》、《化學品安全標籤編寫規定》等組成的法規體系,對MSDS提出了具體要求及規範M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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