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契約期限是指契約的有效時間,它一般始於契約的生效之日,終於契約的終止之時。任何勞動過程,都是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中進行的。在現代化社會中,勞動時間被認為是...
勞動契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3種。...... 有固定期限勞動契約,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以書面形式約定契約終止時間的勞動契約;無固定...
固定期限勞動契約,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契約終止時間的勞動契約。具體是指勞動契約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契約中明確規定了契約效力的起始和終止的時間。勞動契約期限...
本條沒有對服務期的年限做出具體規定。應當理解為服務期的長短可以由勞動契約雙方當事人協定確定,但是,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協定確定服務期年限時要遵守兩點:第一,要...
附期限契約,是指:當事人在契約中設定一定的期限,作為決定契約效力的附款。其中...勞動契約期限是勞動契約的一項必備條款。按照法律規定,勞動契約期限分為三種:有...
勞動契約的續訂是指勞動契約期滿後,當事人雙方經協商達成協定,繼續簽訂與原勞動契約內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勞動契約的法律行為。目錄 1 條件 2 無固定期限 勞動契約的...
本決定公布前已依法訂立的勞動契約和勞務派遣協定繼續履行至期限屆滿,但是勞動契約和勞務派遣協定的內容不符合本決定關於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的...
勞動契約,是指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定。...第十一條 沒有書面勞動契約勞動報酬標準確定第十二條 勞動契約期限...
勞動契約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契約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契約,應當訂立...
一、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契約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契約,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勞動契約法第44條第1項(勞動契約期滿)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契約的。...
在中國,實行勞動契約制有較長的歷史。在中華民國時期,1929年國民黨政府公布的民法債篇第482條規定“稱僱傭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期限內為他方服務,他...
勞動契約中止是指勞動契約存續期間,由於某些因素導致勞動關係主體雙方主要權利義務在一定時期內暫時停止行使和履行,待中止期限屆滿後,又恢復到以前的正常狀態。對於勞動...
勞動者繼續在原單位上班,未續簽勞動契約的,根據勞動契約法的規定原契約終止日起應支付雙倍工資,如超過一年未簽則視為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這一點需要用人單位...
勞動契約續訂書 生效時間 勞動契約結束以後 定義 勞動契約 類別 續簽本次續訂勞動契約期限類型為期限契約,續訂契約生效日期為 年月日,續訂契約 終止。甲方...
勞動契約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定。其條款包括勞動契約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契約終止的...
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契約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一條 除勞動...
第六條 勞動契約內容應當包括:一、招用的工種和崗位,完成生產任務的數量、質量指標;二、被招用者須具備的條件,勞動契約的期限;《契約法》 三、勞動報酬、勞動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2012修正)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2年12月28日發布,自...第十二條【勞動契約的種類】勞動契約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契約、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和...
勞務契約是指以勞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民事契約,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第一條、勞務契約期限2011年8月1日---2011年12月31日第二條、 雙方權利義務...
勞動契約期限在6個月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契約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契約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
二、勞動契約內容合法勞動契約內容必須合法,就是要求契約必須完全具備法定必備條款,所載法定和約定條款都須符合勞動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勞動契約的內容,包括契約期限...
概念:勞動契約的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提前終止勞動契約的法律效力,解除雙方的權利...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契約的;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的;...
同時規定,1年以上不簽書面契約的,就視為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規定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續訂契約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規定終止契約時用人單位...
服務期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約定的勞動者必須為用人單位提供服務的期限。服務期可以長於勞動契約的期限,只要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並通過契約固定下來,則對雙方均具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第十九條 勞動契約期限滿三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契約期限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
服務期是勞動者因享受用人單位給予的特殊待遇而與用人單位約定的應當為其工作的年限。實踐中,當約定的服務期長於勞動契約期限或者超過勞動契約尚未履行期限時,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