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力分配

勞動力分配是指勞動力在國民經濟各部門、各地區和各企業及其內部各工作崗位間的分配。人們為了獲得各種不同數量的產品,不僅需要按照適當比例分配生產資料,而且需要相應地按比例地分配勞動力。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勞動力作為商品,它的分配服從於資本追逐剩餘價值的需要,是通過價值規律的作用自發進行調節的。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國家通過統一的計畫和必要的經濟手段,在全社會範圍內自覺地對勞動力進行安排與調節,以實現勞動力有計畫按比例地分配和合理使用。

我國勞動力分配主要應當安排好農業與非農業之間、直接生產部門與非直接生產部門之間、生產與基本建設之間、各地區之間勞動力分配的比例關係;安排好糧食生產與多種經營之間、輕工業與重工業之間、生產與服務之間勞動力分配的比例關係;安排好各種經濟形式之間勞動力分配的比例關係。正確安排這些關係,是搞好社會勞動力分配的關鍵。在具體安排時,應當根據生產建設發展、科學技術進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以及現有勞動力資源狀況,瞻前顧後,統籌安排,廣開門路,保證有勞動能力的居民充分就業,社會勞動生產率不斷提高;同時要統一考慮勞動力的數量與質量,把新增勞動力的妥善安排和現有勞動力的餘缺調劑結合起來,充分挖掘潛力,保證滿足社會主義生產發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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