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人事部關於解決原下鄉知識青年插隊期間工齡計算問題的通知

《勞動人事部關於解決原下鄉知識青年插隊期間工齡計算問題的通知》由勞動人事部於1985年6月28日發布並生效。

【發布單位】勞動人事部
【發布文號】勞人培(1985)23號
【發布日期】1985-06-28
【生效日期】1985-06-2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勞動人事部關於解決原下鄉知識青年插隊期間工齡計算問題的通知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央對知識青年上山下鄉政策做了重大調整。各級黨委和政府通過多種渠道和辦法,使絕大多數原下鄉插隊知識青年得到較為妥善的安排。但是,他們插隊勞動的時間是否計算工齡的問題長期沒有解決。經與各方面商量,一致認為“文革”期間下鄉的原插隊知識青年的工齡計算問題,是在特定歷史條件下遺留下來的,需要從實際出發,給予妥善解決。經請示國務院原則同意,現將具體意見通知如下:
(一)凡在“文革”期間由國家統一組織下鄉插隊的知識青年,在他們到城鎮參加工作以後,其在農村參加勞動的時間,可以與參加工作後的時間合併計算為連續工齡。他們參加工作的時間,從下鄉插隊之日算起。返城後等待分配工作的時間,不計算工齡。工齡的起算時間,可以由原插隊知識青年現在工作的縣團級以上單位(含縣團級單位),根據本人檔案中履歷表和其他有關材料填寫的下鄉日期審定;對個別有異議的,可經所在單位調查,報縣以上勞動人事部門審批。
(二)已安排工作的原下鄉插隊知識青年,按此通知精神計算工齡之後,對於他們與工齡有關的工資福利待遇的問題,過去的,不再找老帳;今後的,按新計算的工齡對待,與同工齡的職工一視同仁。
(三)在一九六二年至“文革”開始前,由國家統一組織下鄉插隊的知識青年,他們到城鎮參加工作以後,在工齡計算上可以仿照上述辦法處理。
(四)解決原下鄉知識青年插隊期間的工齡計算問題是一項比較複雜、細緻的工作。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根據上述原則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辦法後組織實施。要從維護安定團結的大局出發,把各有關方面的工作做細做好,切勿草率從事。要按原則辦事,反對不正之風。
(五)此事內部掌握執行,不公開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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