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運波(聊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黨群工作部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因涉嫌違紀違法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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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運波系聊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黨群工作部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工作人員,2024年4月經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根據公開通報,其已接受聊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紀檢監察工委紀律審查,並經聊城市監委指定管轄,由冠縣監委負責監察調查。該案件涉及開發區紀檢監察機關與地方監委的聯合審查機制。

基本介紹

  • 職務: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工作人員
  • 調查狀態: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 調查時間:2024年4月
  • 審查機關:開發區紀檢監察工委   
  • 指定管轄:冠縣監委   
違紀違法調查,監察管轄情況,

違紀違法調查

2024年4月23日,聊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紀檢監察工委發布通報,確認劉運波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根據程式,聊城市監委將此案指定冠縣監委管轄並展開監察調查。同月26日,山東省紀委監委通報中再次明確該案件的調查進展。

監察管轄情況

本案中,冠縣監委的介入體現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關於指定管轄的規定。因劉運波工作單位屬地與審查權屬存在交叉,聊城市監委依據職權對案件調查權進行重新分配,指定異地監委實施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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