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英傑,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新疆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
2025年1月17日,經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黨組研究,決定給予劉英傑開除黨籍處分;由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給予劉英傑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甘肅省嘉峪關市監察委員會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英傑
- 國籍:中國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違紀調查,決定逮捕,依法雙開,
人物經歷
曾任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新疆有限公司伊犁州分公司總經理,曾任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新疆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新疆移動信息學院理事長。
人物事件
違紀調查
2024年7月,據中國移動紀檢監察組、甘肅省紀委監委訊息:中國移動新疆公司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劉英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國移動紀檢監察組和甘肅省嘉峪關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決定逮捕
2025年1月,中國移動新疆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董事、副總經理劉英傑(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甘肅省嘉峪關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甘肅省嘉峪關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嘉峪關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劉英傑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依法雙開
2025年1月1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據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甘肅省嘉峪關市監察委員會訊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准,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甘肅省嘉峪關市監察委員會對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新疆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劉英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劉英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頻繁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安排;組織意識淡漠,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在職務晉升中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縱容、默許特定關係人利用其職權謀取私利,長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及住房,為特定關係人經營活動謀利,無償接受服務,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合作商支付;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外借公司房產;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幫助他人承攬移動項目、結算業務款等,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劉英傑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黨組研究,決定給予劉英傑開除黨籍處分;由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給予劉英傑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甘肅省嘉峪關市監察委員會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