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璧(明朝中期官員(桂林府知府))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3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劉璧(1422年8月17日—1503年),字次瑋,號碧峰,江西吉安府永新縣(今江西省吉安市永新縣)人,祖籍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安福縣),明朝中期官員。

基本介紹

  • 全名:劉璧
  • 字:次瑋
  • 號:碧峰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江西吉安府永新縣(今江西省吉安市永新縣)
  • 出生日期:1422年8月17日
  • 逝世日期:1503年
  • 祖籍: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安福縣)
人物生平,人際關係,史料索引,

人物生平

永樂二十年八月初一日(1422年8月17日),劉璧出生於江西吉安府永新縣(今江西省吉安市永新縣)。
景泰五年(1454年),劉璧考中進士。
天順年間,劉璧擔任了九年的御史職務。按照考核慣例,他本應被提拔到京城的高級官員行列中。當時,朝廷中的大臣們想要改變選拔官員的制度,劉璧極力反對,他說:“如果現在讓兩京(指北京和南京)四品以上的官員,全部由陛下親自選拔任命,吏部不能參與,台諫官也不敢發表意見,那么萬一選拔有誤,誰來承擔這個責任呢?”
天順三年(1459年)十一月,中書舍人楊仕俊在侍奉朝班後退下時,不小心跌倒。劉璧彈劾了楊仕俊的失禮行為。明英宗說:“昨天他失禮的時候,為什麼今天才開始說?”於是命令錦衣衛將他逮捕審問。
成化四年(1468年)十二月,劉璧等人上奏說:“近來因為監察御史戴用等人陳述推薦選拔官員的事宜,陛下聖諭指出,從今以後,兩京(北京和南京)四品以上的官員,吏部需列出空缺職位,由陛下親自選拔任命,地方大員則按照正統年間的慣例進行保舉。我們從中深切體會到陛下求賢若渴、勵精圖治的決心,這正是古代帝王廣求賢才、不拘一格任用賢能之士的用心。然而,對此我們仍有深切的疑慮,為什麼呢?堯、舜這樣的聖明君主,尚且覺得識別人才是困難的,因此必須廣開視聽,以天下的視聽為自己的視聽。如今陛下選拔任用朝廷大臣,卻打算獨自決斷,吏部不能參與,那么御史台和諫官也就不敢進言了。萬一有所失誤,誰來承擔這個責任呢?陛下又說,吏部的選拔舉薦,即便是最低的官職,也只是如實上報,請陛下裁決,不敢擅自做主。如果推薦的人不稱職,士人會批評他,御史台和諫官會彈劾他,朝廷會懲罰他,這樣才能糾正錯誤、補救過失。祖宗列聖制定這樣的法規,之所以不親自選拔任命,正是出於這個考慮。況且在堯、舜的時代,還有‘四凶’這樣的惡人,當今百官之中,難道能人人都是賢才嗎?陛下雖說能明察萬里,但真的能完全知道誰賢能可用,誰不賢不能用嗎?萬一了解得不全面,就必定要詢問一兩個親近的大臣,然而能保證他們真的沒有受賄賣恩,所舉薦的人真的符合任用標準嗎?在外任職的官員認為陛下獨斷專行,就不敢指出錯誤,他們自以為得計,正趁機作弊,賣官鬻爵,無所不為,這樣造成的禍患就太大了。而且君主的職責與臣下不同,君主總攬全局,臣下承擔具體事務;君主享受安逸,臣下分擔辛勞。如果讓在京四品以上的官員都由陛下親自選拔任命,不僅勞煩聖體,恐怕也有損陛下萬乘之尊的身份,去做了有司應該做的事。我們私下認為,這並非出於陛下的本意,一定是有些不顧國家大局、只為自己打算的人,想借陛下獨斷之名來堵住天下人的口,竊取朝廷的權力來成全自己的奸計。又說,如今的吏部官員就像成周時期的冢宰,陛下要慎重選擇這個人,委任並責成他完成任務。保舉之說只是一時的權宜之計,而非長久可行的良策。即使保舉的人都稱職,也擔心會出現政令出自多門的問題。如果接受請託、徇私舞弊,各自舉薦親近厚愛的人來培植自己的黨羽,那么請託之風會更加盛行,賄賂之門會大開,其弊端簡直無法用言語來形容。那些崇尚節義、廉潔謙退的人,陛下又怎么能任用他們呢?又說,陛下精心選拔天下的賢才來擔任吏部的職務,他們一定會顧及天下的公議來不負陛下的任用。兩京的大臣和地方大員有空缺時,先由吏部或者會同內閣或者多官商議,或者直接推舉合適的人選上報,陛下然後再進行裁決,這樣就沒有獨斷之名卻能享受成功的利益。同時,讓保舉制度並行不悖,以收兼聽之明,仍然嚴格連坐之法來防止舉主偏袒。如果吏部官員徇私枉法、不稱職,就必定重罰並罷黜他們。”恰逢吏科都給事中沈珤等人也提出了相同的意見,明憲宗說:“特旨提拔大臣和大臣保舉地方大員都是祖宗的舊制,吏部可以詳細列出永樂以後敕旨任命在京堂上官以及宣德、正統年間保舉地方大員的事例,明確上報給朕。”不久,吏部完全按照聖諭上報了相關事例,詔書指出,既然以前的事情有祖宗的舊制,劉璧等人卻敢於徇私背公、妄言阻止,其中必定有主謀者可以自己陳述情況,違抗者都將依法論處。
成化五年(1469年)正月,劉璧和六科十三道官員聯名上書謝罪,明憲宗說:“你們違背了祖宗的舊制,欺騙朝廷,本來應當逮捕審問,但既然你們已經認罪,姑且寬恕你們,仍舊各自停發俸祿三個月。”不久,他被外放到漳浦擔任知縣。僅僅一年的時間,他就因為政績顯著而聞名。他為人通達明智,處理政務敏捷,所管轄的地區沒有冤案發生。鄰近縣邑有前來質詢案件的人,都對他心悅誠服地離去。當時百姓的田地多有瞞報虛報的情況,按照朝廷的規定需要重新丈量,劉壁便親自到田間地頭,逐畝核定稅額,百姓都稱讚這種做法很方便。七都地區地勢低洼,田地常被水淹沒,劉壁為此進行了合理的劃分和調整,使得這一地區的百姓受益尤深。在任數年間,劉壁興辦學校,設立社倉儲存糧食以備饑荒之年,還建造了里社和鄉厲壇(古代用於祭祀和集會的地方)。
成化十年(1474年)二月,劉璧升任為蘇州府同知,百姓們都稱讚他廉潔明察。後來,他又被提拔為桂林知府。最終,他告老還鄉。
弘治十六年(1503年),劉璧去世,享年八十二歲。

人際關係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先輩
曾祖父
劉樂善
官至紹興府知府。
祖父
劉汝裘
封翰林院檢討。
伯父
劉麟應
翰林院修撰。
父親
劉顯智
——
母親
王氏
——
平輩
堂兄
兵科給事中。
原配
湯氏
——
繼室
賀氏
——
參考資料:

史料索引

《同治安福縣誌·卷十》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