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有福(明末駙馬都尉)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5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劉有福(1611年—?),明末大臣、勛戚,北直隸真定府平山縣人,兵馬司副指揮劉宗正之子。

基本介紹

  • 全名:劉有福
  • 所處時代:明末清初
  • 出生地:北直隸真定府平山縣
  • 出生日期:1611年
  • 最高官職:特進光祿大夫、左右柱國、太子太師、駙馬都尉 
  • 妻子:寧德公主朱徽妍(明朝) 
人物生平,人際關係,

人物生平

明朝天啟五年(1625年)七月,年十五歲,劉有福被明熹宗選為寧德長公主朱徽妍的丈夫,封駙馬都尉。天啟六年(1626年)二月,明熹宗賜予劉有福誥命、冠服,四月成婚。
明朝崇禎三年(1630年)九月,崇禎帝加封劉有福為太子太傅。後累加特進光祿大夫、左右柱國、太子太師。
清朝順治二年(1645年)六月,清廷給予劉有福和朱徽妍銀百兩、地二百晌作為贍養。據吳偉業《蕭史青門曲》中所言,劉有福本來過著奢靡的生活,“夫婿豪華勢莫當,百兩車來填紫陌。千金榼送出雕房,紅窗小阮調鸚鵡”,明清易代後“改朔移朝至今活,粉碓脂田縣吏收。舞閣豪家奪,曾見天街羨璧人。今朝破帽迎風雪,賣珠易米反柴門”。
順治十四年(1657年)八月,索尼奏稱:“遵諭察審刑獄,有正法叛犯劉有福妻朱氏,系故明泰昌帝女,應免入官,交禮部與故明妃嬪一體贍養。”可知大約在此之前不久,劉有福捲入謀叛案而被清廷處死,朱徽妍亦被羈押入獄,至此察審刑獄的行動結束,才被清廷釋放,交禮部與故明妃嬪一體贍養。

人際關係

  • 父親:劉宗正,曾任兵馬司副指揮。
  • 妻子:朱徽妍,明朝天啟六年(1626年)冊封寧德長公主。與明朝妃嬪一起被清廷贍養。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